人生中多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事儿,关键是,你得去“插柳”,不管有心还是无意。学到的东西,遇到的事情,早晚都会对你以后的行事产生影响——只要你认真动脑子。
某次,跟张总出去应酬,接待一位陕西来的老大哥。因为穿的是便装,我起初并不知道他的官衔。饭局的间隙才知道,那是个“两杠四星”,大校。大校到北京不是公务,而是办私事,看望他在北京实习的女儿。那个宝贝女儿并没有跟我们一起吃饭,不过,没过多久她就成为我身边的“阴魂不散”了。
那次饭局之后,张总问我;“你能不能给我这位大哥写本传记?”
我怀疑我耳鸣听错了,追问一遍:“什么?”
“给那位陕西的大哥写本传记。”张总说。
“这个……”我迟疑着。这事儿我可从来没干过呀。我有生以来写得最长的传记,恐怕就是自己的求职简历了。
“我有笔生意,他帮了个大忙。我得好好谢谢他。他这个人,没别的爱好,就爱看武侠小说。我琢磨着,用他的经历编个小说,自费印它几千册送给他,他准高兴。”
“这么回事啊。要不,我试试?”我咬了咬牙说。我知道,在他们眼里,敢打硬仗的兵才是好兵。要是我把这个“炮楼”端下来,他得多稀罕我呀!
“好!有前途!”张总果然高兴,“回头,我给你些资料。他早年出过一本小散文集,也算半拉文人。他还在一个文学网站上有文集,时不时写点儿日记啥的。我回去把链接地址发给你。你就根据这些东西,整理整理,发挥想象,天马行空,写个十万八万字的。别编得太离谱,参照《亮剑》的李云龙就行!”
晕死。参照李云龙,还“就行”。我要有那本事,就直接写小说去了,还当这个助理干嘛?当然,只是心里想的,嘴上可不敢说。既然已经揽下这个差事了,就硬头皮上呗。好在我肚子里有N本武侠小说垫底,管他金庸古龙梁羽生,能借鉴的全借鉴上。传记,不就是以现实生活为背景的当代武侠小说呗。美化主人公,深化主题,管他真实的经历平淡还是曲折,到了小说里,都让它一波三折九曲十八弯,豪放派和婉约派交相辉映,再加点儿唐诗宋词就更靠谱了。我的胆子忽然大了起来,觉得这次任务,是我自我表现的一次绝佳机会!
为了能够安心“写作”,我跟张总商量,可不可以搬到办公室来住。我们这个办公室原本就是居住办公一体的,我用的那个小间办公室里面,有大沙发可以睡觉。提出要求之前,我把理由准备得特别充分:每天路上耽误太多时间;我跟人合住环境太吵;我住的小单间上网不方便……可是这些理由我一条都没用上,我刚一张嘴,张总就说:“搬来吧。”
我占了大便宜。住宿费水电费全免不说,还有电脑可以上网,有天然气可以洗澡,晚上饿了可以煮宵夜,实在太方便了。这是小公司的好处,跟老板关系好,就可以一步登天。要是换做别人,我肯定眼红妒忌,可是自己享受这份殊荣之后,就美得升天了。
某晚,我正在办公室“码字”,忽然有人来敲门。我出去看,竟然是个没见过的美女。她剪着齐眉的刘海,扎两条小麻花辫,穿着笔挺的军装,忽闪两个大眼睛,跟当时热播的《幸福像花儿一样》里的孙俪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还不等我说话,她就说:“你就是张叔叔找的那个枪手吧?你小说写到哪儿了,写到我了吗?”
哦,这就是那位大校的女儿,读军医大学的高干千金,正在北京某医院实习。
说实话,我都没打算写她,也并不知晓她这么漂亮地存在着。如果知道,这部小说肯定会喧宾夺主,成为我臆想的追求漂亮小姑娘的言情剧了,那位首长就会以准岳父泰山的身份出现,而不是作为本书的主角。
我说:“身为枪手,眼睛只能瞄准一个猎物。这次得先写令尊。下次你做主角的时候,我再重新捉刀代笔吧。”
“你看了不少海岩的小说吧,言情还一套一套的。”她以王者的姿态大步流星进了办公室,直奔我的“蜗居”。
“你住这儿?”她问。
“嗯,为了抓紧把稿子完成,我搬来公司住了。”天地良心,我说的至少有一半实情嘛。
“你写多少了?能不能给我看看?”
“我……”我答应不答应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她不容分说,点击“打印”,写好的部分源源不断从打印机“流”出来。
“你写吧,我不打扰你,我就在一旁看。”她一屁股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汗,那是我的“床”,被子底下,还塞着一双臭袜子呢。
我心里七上八下,坐回电脑前,两只手敲打着键盘。貌似在写作,其实,我不停地打“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经过几个月的摔打,我已经能够从容应对客户了,但是面对一位漂亮的“官二代”的千金小姐,心脏跳动还是有点不正常。
“这儿写得不对!”她抄起桌子上的一只红色水笔,在打印稿上钩钩画画。
“哈哈,这里写得好玩!”她笑得歪倒在我的“被窝”里。
我猫在电脑后面,望着这个从天而降的兵妹妹,不知如何是好。幸好,打印出来的部分并不长。她看了半个多小时就看完了,脸上还有意犹未尽的表情,走到我面前说:“我一直觉得我爸特严肃,你这么一写,倒显得他很好玩。哎,你写的到底是不是我爸呀?”
“你不知道艺术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吗?我这是给你爸做美容呢。”
“嗯,你化妆技术还不错,把我爸打扮得像帅哥!”
“那是你爸底子好,要不,就得整形,化妆哪儿够啊。”
“贫不贫啊你,敢说我爸!”她还真不讲理。
“大小姐,您请回吧,我得继续写了,今天的任务还没完成。”
“你还挺有计划嘛,每天写多少?”
“我给自己定的五千字。”
“哇,那么多,能完成吗?”
“不能完成,也得完成。今日事今日毕,必须的。”
“不错,回头我在张叔叔面前给你说几句好话,等书写完了,给你一大笔奖金!”
“真的啊,那我可记下了!你这么漂亮,可别忽悠我!”
“你是我见过的最会拍马屁的枪手!”
“我不叫枪手,小姐,我叫孟燃。”
“我不叫小姐,孟燃,我叫何苗。”
从那儿以后,何苗经常跑到办公室来“监工”。办公室的打印纸被她浪费了很多。因为她用不好打印机,常常是把上一次才打印过的稿子又打印一遍。她做批注的地方,我都要按照她的意愿重新修改。不过,最大的好处是,写作的素材丰富了许多。女儿对父亲的“爆料”自然是真实而猛烈的,大校个人的文集里面议论多故事少,我常常觉得线索连接不上。有了何苗这个活生生的“资料库”,我对笔下的大校就有了更多的认识,写起来也顺畅多了。我严格执行自己制定的“每天五千字”的任务,不管写到多晚,都要完成任务再睡觉。为了让我集中精力尽快把这个工作完成,张总尽量不把其他的事情交给我。我从一个“打杂”的跟班,忽然变成了全职传记作家,人生真的比小说还玄幻!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够给别人写传记。然而,两个月后,我真的鼓捣出一本20万字的传记。当然,因为素材太少,我需要凭想象和推测编很多东西,它更像一本小说。但是在张总眼里,这部稿子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大胜仗”。他大笑着说:“我参加革命好多年,你是我遇到的最好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儿搬。小伙子,前途不可限量啊!”
有人说,学到的东西早晚能用到。以前我对这话没什么体会,可是,写完这个非常不专业的传记之后,我对这句话深信不疑了。这20万字既是对那位首长半生的一个总结,更是对我这20多年所学知识的一个总结。以前闲的时候我喜欢看些历史什么的书籍,也对李云龙那种英雄传奇很着迷,脑子里也天马行空地闪现过一些片段,只是从来没有整理过。这次给何苗她爸爸写传记,我一边参照他的个人随笔,一边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查找相关的历史资料,把自己的一些零星历史观都融了进去,也尝试着对人性、历史加以评论和反思。总之,以前积累的一些东西都用上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迷恋“苹果”。苹果电脑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之所以能够创造出顶尖级的电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缘于他在“专业课”之外的兴趣所致。他读大学的时候,进的是一所极其昂贵的学校,学费花光养父母的积蓄。六个月后,他看不出念这个大学的价值何在,就休学了。休学后,他把多出来的时间去旁听一些感兴趣的课,包括学书法写字。他学了serif与sanserif字体,学到在不同字母组合间变更字间距,学到活版印刷伟大的地方。他完全被书法的魅力征服了,他觉得“书法的美好、历史感与艺术感是科学所无法捕捉的”。后来,他设计第一台麦金塔时,他把这些关于印刷的知识都用到了电脑上,设计出了第一台能印刷出漂亮东西的计算机。
学到的东西,总是会有用的。当我们为ipod、ipad、iphone疯狂的时候,想想乔布斯学书法的故事,或许会有更深一层的启发。多学一点东西,多琢磨一些事情,研究一些乍一看“无用”的东西,说不定在某个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了。
奋斗进行时
1写传记,让我充分认识到,自己懂的太少了。在此之前,总觉得自己学富五车,看了不少书,结果书到用时方恨少,很多年代、人物、事件都搞混了。想信手拈来是做不到的,总要靠google给点儿提示。稿子弄完了,我还意犹未尽,真想就这么一直“职业”下去,继续看书,继续写东西——早知道我有这个潜力,在学校那会儿多用功就好啦!一想到自己荒废了四年时间打游戏、睡懒觉,肠子都要悔青了。
2当然,也没有必要为了学习而学习。我看到过一些“书虫”,为了显示自己的渊博,刻意去看很多书,甚至去啃古文、英文等大部头的巨著,努力把自己打造成全知全能的百科全书。更要命的是,他自己这么“变态”地求知的同时,还鄙视着别人的“无知”。这岂不是现代版本的孔乙己了么?知识是点滴积累起来的,而且来源不限于书本,更多是来自前辈的指点和实践中的总结。更为重要的是,你得“悟”。古人早说了:“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看得多少是一方面,你究竟消化多少是另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