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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浙江改革档案:"包产到户"、数字浙江

中国模范生 作者:胡宏伟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我国农村现阶段普遍实行的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具体形式有:

(一)包产到户。即作为承包者的农户与集体组织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超产归自己,减产赔偿。

(二)包干到户。即承包户在向国家缴纳农业税、交售合同定购产品,以及向集体上缴公积金、公益金等公共提留后,其余产品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农民把这种承包方式通俗地称为"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包干到户在承包责任上比包产到户更为彻底。目前,绝大部分地区的农村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也叫"大包干"。

【浙江改革史档案二】

数字浙江之30年比较

被学术界普遍认可的基本判断是,直到1978年,浙江仍然是一个工业基础薄弱的农业省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

--三次产业在GDP中的比重为:38?郾1 ∶ 43?郾3 ∶ 18?郾6。第一产业在GDP中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郾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郾3个百分点。

--从业人口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为:74?郾82 ∶ 17?郾1 ∶ 8?郾08。第一产业从业人口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郾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口低于全国4?郾06个百分点。

结论是,1978年,浙江的工业发展水平低于全国,第三产业明显滞后于全国。从绝对数来看,当年全省GDP总值为123?郾72亿元,列全国各省市区第12位;人均GDP 331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郾7个百分点,列全国第16位。

30年后的2007年,浙江GDP总值高达18638亿元,列广东、山东、江苏之后,跃居全国第4位;人均GDP 37128元,紧随上海、北京、天津,居全国第4位,增长速度为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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