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3.走私狂潮(3)

中国模范生 作者:胡宏伟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首次明确提出:希望尽快实现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通邮、通航、通商,以及经济、科学、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同年6月18日,国务院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发出"三通"的呼吁。1981年10月,叶剑英委员长发表了盼望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讲话,即著名的"叶九条"。

"三通"无疑蕴涵着巨大的商机。但只有善意的愿景和原则,而没有具体推进的操作手册。

于是,走私乘虚而入,捷足先登。

以上均只是客观的外部背景,根本的诱因肯定还深藏于肌体之中。

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再次点燃了追求自由的火星;人均3分地的严酷现实,逼迫人们必须从土地之外找生路;走出贫困的渴望,从未像今天这般强烈。而不按制度出牌的走私行为,提供了一夜致富的现实可能。走私的日本产东方表售价仅为60元,性能、外观远优于当时国内最好的卖120元的上海牌手表。不愿试一把?转手一台走私双喇叭三洋牌收录机,利润高达300元,相当于一年的工资。干还是不干?

几乎没有人能抵挡如此巨大的诱惑。何况,面对诱惑的是一大群身无分文的浙江农民。

走私犯法了?对不起,他们是农民,绝大部分是文盲或只有小学以下文化水平,身处制度与法律的边缘。谁又能说服他们?有什么比挣钱填饱肚子、养活全家更重要?

走私无疑是犯罪行为。换一种视角看,本质上,走私又是自由贸易的畸形怪胎。走私如同吸毒,有危害,但能让人短时间内极度兴奋。

于是,走私给出了硬币的另一面:部分地区全民参与带来了商品意识的极度扩展;市场交易的膨胀式发育;在外来新颖产品刺激下模仿型制造业的加速;肮脏但巨额的原始资本的积累。这一切,恰恰又是市场经济萌生的肥沃土壤。

无论我们是否愿意面对,走私作为浙江改革开放第一幕大戏的另类插曲,真真切切地发生了,并按其自身逻辑散发出后续效应。

1982年后,浙江南部的走私活动又出现过几次小高潮。

第一次发生在1985年,是由大量免税进口汽车在温州、台州口岸进行倒卖引起的;第二次发生在1986年至1988年间,由于来料加工合同的迅速增加,"飞料"、"串料"等走私行为抬头;第三次发生在1990年,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在温州、台州关区的海上及陆路大肆走私外烟。

这三次走私活动的规模远不能与1980年前后相比,更没有呈现全民走私的迹象。

也正是在这三次走私活动起伏的同时,浙江南部民营经济迎来了全国瞩目的第一轮爆发期。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这一区域率先成为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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