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罗夫特的文章颇有价值,理应受到更多关注(这篇收在他的一本文集里)。除他以外,还有一些人对犯罪小说心理分析感兴趣,但他们的推论让人兴奋的同时也觉得不够深入。罗伊富勒指出侦探小说和俄狄浦斯神话存在相似之处——“显赫的受害者、初步的谜团、偶然的爱情元素、逐渐被揭露的过去、最不可能的凶手”。他还提出,侦探小说是“每一个作家和读者生活中用以替代俄狄浦斯神话的东西,不让人讨厌,又经过了净化”。W.H.奥登在一篇文章中说,侦探小说有一种神奇的功能,它的镜像就是找寻圣杯。这一观点就像是转轮烟火发射烟花一般发散出许多想法。奥登认为,将田园,最好是乡村作为背景的侦探小说最令人满意,这样一来尸体的出现会“令人震惊地不合时宜,就像有只狗把客厅的地毯弄得一团糟”。侦探小说具有缓解我们犯罪感的神奇的作用。(“侦探小说的典型的读者,像我一样,是受犯罪感煎熬的人。”)奥登指出,我们生活在法律的约束下,大部分情况下也遵守法律。在侦探小说的仪式中,看上去有罪的人当结果被证明是无辜的,看上去和案件没有关系的人却是罪犯,我们试图借此逃离现实回到一个想象中的原始的单纯世界中去,在那里我们可以“认识到爱就是爱,而不是法律”1。
1以上引自奥登的《侦探小说的奥秘》。
最近几十年来关于犯罪小说的评论研究大量增加,大部分是关于美国作家的作品,极少数涉及侦探小说的源头。弗朗西斯M.里维斯主编的《侦探作家的艺术》(1971)主要关注作家个体,不过其中威廉O.艾迪劳特的《侦探小说作为历史资源》算是颇为有趣的论文。罗宾温克思主编的《侦探小说》(1980)中有一部分名为“对于该文类的考察”,四篇文章追溯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另外一篇——即加文兰伯特为《危险边缘》所写的序言——主要论述侦探小说是读者逃离现实的途径,因为他们生活在“越来越规范的社会”。当然,还有很多文章值得一提。
奥登那篇宝贵而任性的文章是从基督徒的特殊视角撰写的,在他看来罪恶属于个人。我认为可以把他和富勒的观点进一步展开论述一下。富勒将阅读犯罪小说产生满足同原始部落里处理麻烦的方法——部落人往往借另一个人或动物转移麻烦——相提并论。很多社会中,犯下谋杀罪的凶手始终不为社会所接纳。他可能遭到排挤甚至就此毁灭,但永远不会被原谅。甚至在有些社会里,非暴力的犯罪(如盗窃)可以暂时不受制裁,但杀人犯还是要遭到拘捕。杀人犯是真正的坏人,是社会永恒的替罪羊。一旦出现罪行,跟着就有人受苦,也必然有献祭。杀人犯被视作魔鬼的化身,只有一死才能确保部族的纯净。尼古拉斯布莱克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想象未来有个叫弗雷泽的人把侦探小说称为“二十世纪的民间神话”,他基于这个视角来讨论侦探小说1。
1指尼古拉斯布莱克为霍华德海格拉夫《为了娱乐而杀人》撰写的序言。
人之初便有恶。阅读犯罪小说基本动机跟宗教有关,通过形式上以及象征意义上的牺牲来去除个体或群体的罪恶。这种企图并不能屡试不爽,因为真正着迷的人就像摩尼教徒2一样,信仰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即侦探和罪犯——会永无休止地互相斗争。人类的牺牲或许是神圣的,但在死之前牺牲都以伪装的形式出现,魔鬼的特征取代了人类的特征,而魔鬼正是被人类排挤出去的。侦探小说的表现手法恰恰相反,凶手登场时是为人接受、受人尊敬的形象,直到结尾才揭开假面具,这时作为违法者的真正面目才暴露出来。侦探和巫医一样神圣,他能嗅出侵蚀社会的坏人的味道,展开追捕,看透各种各样的伪装,穷追到底。人们反对有些小说最终将侦探变成凶手,部分是出于社会原因(这种观点颠覆了法律),部分是出于宗教原因,因为它将黑暗和光明的力量混淆起来。
2摩尼教,又称做牟尼教或明教,是一个源自古代波斯宗教祆教的宗教,为公元3世纪中叶波斯人摩尼所创立。这是一种将基督教与伊朗马兹达教义混合而成的哲学体系。该教义认为,在世界本源时,存在着两种互相对立的世界,即光明与黑暗。
上面所说的大部分都适用于侦探小说,但不适用于犯罪小说和惊险小说。侦探小说里的好人和坏人泾渭分明,不会改变(除了坏人装成好人)。警察不会痛打嫌疑人,罪犯的心理不会赢得读者的兴趣,因为警察总是站在光明的一边,而罪犯则站在黑暗的一边。近些年来侦探小说衰落了,从心理学上来看是因为罪恶感衰落了。如果宗教里没有与罪孽意识相关的词汇,那么担当巫医角色的侦探就失去了他的作用。阅读侦探小说的社会原因
英美侦探小说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就是完全站在法律和秩序一边。但是,例外从古到今便一直存在。这点上多萝西L.塞耶斯说得很清楚,她指出,早期的犯罪小说崇拜那些头脑聪明的罪犯,而侦探小说的繁荣要待到“公众的同情心都转向法律和秩序的一边”。本书所分析的作品有些创作年代在“公众的同情心转向”之前,这些小说的主人公往往不是侦探而是坏人或者罪犯。但是,经由柯林斯、加博里奥、柯南道尔以及二十世纪作家们的发展,侦探小说的确站在了“法律和秩序”这一边。
1“斗犬”德鲁蒙德系列的作者。
重要的是理解塞耶斯所说的公众的同情心,她指的公众是受过良好教育的阶层的人,或者说是那些收入在一定水平之上的人,他们与现存社会体系利害攸关。一旦社会变革了,也就失去了一切。他们的价值观正是从福尔摩斯的时代到二战爆发这段时间里侦探小说的价值观,也是埃里克安布勒出现之前的惊险小说和间谍小说的价值观。在侦探小说的世界中,正派人敷衍职责,没有很高的智力水平,女人只和她们的丈夫睡觉,从不酗酒,仆人们知晓自己的地位,盘踞在仆人房那一席之地。同时代惊险小说的行为准则也是如此,只不过稍显粗俗。个中原因正如布莱克所说,侦探小说的主要对象是“上层和专业人士”,而惊险小说的对象是出身贫贱的人。对早期惊险小说家来说,野蛮人是不可能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的,后来出现的“赤色分子”也不可能跻身高尚之列。“共产分子”尤其不可能,他们支持空谈,不切实际,这让他们举止间毫无运动家风范,也没有绅士风度。“斗犬”德鲁蒙德和他们相反,沙珀1说:“他生活正派、热爱运动、英勇敢斗。我想他从来没做过任何肮脏的事情;我可以向你保证他永远也不会。”德鲁蒙德有时候像个四肢发达的粗人,滑稽地模仿英国绅士,但是仍然几乎不曾破坏“激进派必邪恶”的法则。拉菲兹这位绅士夜贼被读者所接受是因为他擅长板球而且为祖国抗击布尔人献出了生命。法国的亚森罗宾通过参加外籍军团1为他的罪犯经历赎罪。
站在社会的角度上看,一八九○年以来半个世纪的犯罪文学向读者展示了一个让人安心的世界,如果意图在这个世界里打乱已经建立的社会秩序,必然会暴露且受到惩罚。侦探是社会的代理人,是唯一可以拥有高超智慧的人。按照一般的标准(即读者的标准),他可以古怪、奇特、表面上有点糊涂,但是他要有广博的知识、无所不能。他一般是业余侦探,这样读者容易把自己放在侦探的位置上。有时他个人可以超越法律,如果没有特权的人那样做便会受到惩罚。维多利亚时代和爱德华时代里,人们有意识地坚决维护社会等级,因为他们担心可能发生暴力变革,尤其是无政府主义者发起的变革。二十世纪到来之前以及之后,法国和美国那些自诩为无政府主义者的一批人发起了“用行动宣传”的运动,包括暗杀卡诺总统2和麦金利总统3,还有很多以杀害平民和摧毁财产为目的的炸弹袭击,这些袭击或多或少达到了目的。芭芭拉塔克曼的《自豪的塔》暗示了这种活动给各个国家的正派人士造成了恐慌。当正义机器面对某些人时,比如法国无政府主义者埃米尔亨利4——他曾说:“我们制造死亡;我们就会知道怎么去承受。”——它能正常运转吗?
福尔摩斯这类侦探个性冷漠、智力超群又有点不近人情,时不时地还游走在法律之外。当与可怕的任务相比,他们就显得特别吸引人,因为他们是社会的拯救者,违反法律也是出于正义。他们就是我们中间的一员。法国一位颇有才华的评论家皮埃尔诺顿5曾经指出,整个福尔摩斯系列故事“是为大部分特权阶层写的,利用他们担心社会混乱的心理,借福尔摩斯以及其所代表的东西去安慰他们”。那个时代典型的侦探小说都远离暴力的现实。受害者、谋杀、调查都是象征性的、形式上的。小说主张社会稳定以及恶有恶报的必然结果。
1外籍军团,法国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成立的军团,在法国海外殖民地作战,除高级军官外,均由外籍人员组成,以勇敢和坚忍著称,因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法属北非的战役而著名。
2玛利弗朗索瓦萨迪卡诺(1837—1894),法国政治家。一八八七年当选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第四任总统。一八九四年被一个意大利无政府主义者刺杀。
3威廉麦金利(1843—1901),美国共和党政治家,第25届美国总统(1897—1901),被无政府主义者暗杀。
4一八九四年二月十二日,埃米尔亨利为了抗议无政府主义者瓦扬被判死刑而采取报复行动,他把一枚手雷扔进圣拉扎尔火车站附近的一座咖啡馆,造成一人死伤,二十人受伤。
5柯南道尔的传记作者,以法文著有《柯南道尔》(1964),一九六六年该书译为英文在英美两国出版。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那段岁月,犯罪文学的性质和诉求并没有多大改变,但是它和周围世界的关系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九一四年之前,古典侦探小说和外在世界相当一致。庞大的乡村别墅还矗立着,里面满是来访的亲朋好友,适度的乡村消遣、射击和垂钓、一班仆人以及各式房间,包括堆满尸体的图书室。这样的世界在一九三九年以前就消亡了,但是侦探小说家假装它仍然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侦探小说明显是自欺欺人的游戏,但是作者的想象力越来越贫乏,因为赖以生存的资源越来越少。像奥登这样的读者觉得,只有那些以过去的乡村(不是现在的)为背景的小说才具有可读性。但是大部分人会发现,很难认可侦探小说依赖的假象世界。二战结束时,古典侦探小说所带来的安慰已经变得很不可靠。社会阶级构成和宗教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小说中的假设看起来十分荒谬。世界岿然不动这一假象无法再维持下去。有着固定嫌疑人和严格条规的侦探小说一直都是童话。童话故事的意义和乐趣在于激发人们的想象力、相信童话的真实性。二战后这种小说从童话变成无稽之谈。美国从来没有严格的社会等级划分,因此哈米特和他的追随者先于英国同行打破了这种模式。侦探小说演变成满足不同情感需求的犯罪小说。这一过程在本书中也有论述。
“一般”读者的反应或许是这样:“我原以为它只是一种放松的方式。这就是我读犯罪小说的原因。”这很自然。但是,就算一般读者也应该了解到,他们喜欢的娱乐方式也是存在社会和情感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