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5)

血腥的谋杀 作者:(英)朱利安·西蒙斯


2又译《白衣女郎》。

《白衣女人》2(1860)是柯林斯笔下最生动的一部犯罪小说,让人难忘的人物众多在他的作品中屈指可数。小说取材自十八世纪法国的一桩案件:一位女子遭人麻醉后被囚禁起来,人们便以为她死了,而她的房产就归弟弟所有。小说的基本思路是角色替换,私人精神病院也插入一脚为虎作伥。在去世之前两年,柯林斯写了一篇有趣的文章论述本书,详尽讨论了小说如何从原始雏形逐步演变、为何塑造意大利人福斯科这个形象——因为英国恶棍想不出这样巧妙的犯罪计划、为何福斯科出场一副臃肿的体态——因为这“和公认的坏蛋的形象相反”(在维多利亚时代,胖子虽有时候油腔滑调却不令人讨厌,但我们认为超重本身就预示凶兆)、为何多头叙述以及巧妙变换观察角度——借此可以维持趣味。但是这样的分析不能充分说明这部作品的特点。玛丽安哈尔科姆和福斯科是柯林斯小说中刻画得最为生动的人物,而前者差不多是英国小说中唯一一位长胡子的女主角。玛丽安不屈不挠的决心以及福斯科的魅力与作者罗曼蒂克的思想产生了共鸣,因此人物才能如此鲜活。这个温文尔雅、和蔼可亲、个子矮小的男人1——他的脚太小了,连女鞋都嫌大——着魔于身体上的缺陷。按理说,这种残缺往往是遭人讥笑、令人嫌恶的,但是福斯科那巨大肥硕的样子看起来滑稽却不粗俗。同时他还偏爱专横的女性人物,这在玛丽安身上最为突出。除此之外,这本书有着维多利亚小说少见的创新:情节一波三折,奇诡异常又出人意料。因此也就无怪乎柯林斯的墓志铭上写道:“《白衣女人》和其他小说的作者。”

1指威尔基柯林斯。

从一开始这本书就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一八五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狄更斯的《一年四季》和《哈泼斯杂志》分别在英国和美国同时开始连载。出版当天伦敦便有成群结队的人到杂志社门外排队购买。斗篷、贝雷帽、香水、华尔兹舞和夸德里尔舞都以它命名。格莱斯顿2为了阅读这本书而取消了看戏的安排,艾伯特亲王3送了一本给斯托克马男爵4。在一些读者眼里,这本书让柯林斯成为了狄更斯的对手之一。可能狄更斯本人心中也有过这种想法,虽说他连载了这本书,但是他曾在一封信中用不寻常的刻薄口吻指责它:“小说的结构非常枯燥,而且整个小说中充满了一种无法根治的自以为是的情绪,这只能引起读者对它的嫌恶。”尽管怀着冷漠而挑剔的心态接受了这本书,第一版一千五百册(必须记住这是价格高昂的三卷本)还是很快销售一空。

2威廉格莱斯顿(1809—1898),英国政治家,于一八六八年至一八九四年间四度任英国首相。

3艾伯特亲王(1819—1861),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

4斯托克马男爵(1787—1863),德意志医生,曾任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一世的秘书和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及其丈夫艾伯特亲王的顾问。主张宪政,在两国政治生活中均有影响。

如果单纯把《月亮宝石》当成一本关于事件和人物的小说来看待,它比不上《白衣女人》。《月亮宝石》中没有哪个人物能和福斯科或者玛丽安相提并论,虽然随身携带布道书的老处女德鲁塞拉克拉克也算是个性鲜明的滑稽角色,可是很多读者看了几页就无法忍受她了。如果我们从观念的创新以及情节布局的技巧方面来看,《月亮宝石》堪称杰作,也更应在历史上占据一席之地。要知道动笔创作这本书之后,柯林斯的母亲罹患疾病最终去世,作家心情悲伤,此后的大部分时间里,他又被严重的风湿和痛风所折磨,就连几个他雇来做笔录的年轻人也忍受不住他疼痛时发出的呻吟声而不得不离开。但是他那充满自信的文字中从来没有表露出一丝一毫的病痛,作品的风格、节奏变化的技巧可以媲美维多利亚时代任何一部文学著作。

当然,这里并非主要从那几方面来评价《月亮宝石》,而是将它视作英国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如今其中的创新性已经无法感受到了。就如塞耶斯在评价这本书时所说:“当我们业已熟悉它的追随者和模仿者,原初的经典对我们来说就没有什么创新性可言了。”不过,《月亮宝石》并不能这样定论。柯林斯极具巧思,将有关珠宝的诡计运用得游刃有余。就算那些读过现代侦探小说的读者再来看这本书也会觉得,它不仅是那个时代非常优秀的作品,而且是一本少有的侦探小说杰作:既有构思巧妙的谜团,又有吸引人且趣味十足的故事。谜团的解答方式相当公平,虽然鸦片酊的想法现在看来可能有点儿戏。而且,正如塞耶斯所指出的,后来发生的所有事情在前几章都做了铺垫。嫌疑从一个人转向另一个人身上的手法也非常老练。价值连城的钻石被盗、隐含在字里行间的东方与维多利亚式的生活的对比(前者带有神秘色彩,后者则单调乏味)都表现出柯林斯含蓄的浪漫主义思想。而卡夫探长1则可以视作为对浪漫主义的修正,在他身上体现了柯林斯有时所说的“一丝现实”。

1卡夫的警衔并不是探长(inspector),而是巡官(sergeant),但是考虑到国内译本一般称呼其为“探长”,故而此处译文也采用这种说法。

卡夫的原型是侦查科的乔纳森威奇探长,那个时代他曾以“威奇姆”这个名字化身为一名巡官出现在《家常话》上的文章里。柯林斯创作这部作品的时候,恰好威奇正经历他事业上盛衰交错的时期。一八六○年,他逮捕了康斯坦斯肯特,罪名是谋杀了自己的弟弟弗朗西斯。而后她被判无罪,威奇声誉大跌。即便五年后康斯坦斯认了罪,也没能让威奇挽回多少声望。一八六一年,他又负责一起谋杀案,却逮捕了一位无辜者。在这些灾难之前,威奇有着“侦探王子”的美誉。和菲尔德一样,他的本领被夸大了。不过,柯林斯早已将他的名誉恢复过来。柯林斯借用康斯坦斯肯特案件中几个细节,此外卡夫也效法了威奇的某些推理,只是相貌上两人没有相同之处——威奇身材矮胖、麻子脸。柯林斯对卡夫这个人物的刻画则表现出侦探对外部世界的洞察力:

我刚到门房那儿,火车站来的一辆轻便马车就驶到了门口,车里走出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头,骨瘦如柴,好像身上哪一个地方都割不下二两肉来。全身穿着古板的黑衣服,脖子上扎着一条白领带。一张斧头般瘦削的脸,皮肤又黄又干,就像秋天枯萎的树叶。可他那铁灰色的眼睛,要是抓住了你的目光,就会让人张惶失措,好像能把你肚子里的事儿全都看透似的。他步子轻快,声音却令人伤感。他那过于瘦长的手指,弯曲起来就像鸡爪子。他本应该是位牧师或者是位殡仪馆老板,或者其他什么人,而不是像他真正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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