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屋之谜》*(1922)也许是二十年代这一类型中最具娱乐性的作品,也是A.A.米尔恩(1882—1956)创作的唯一的侦探小说。这本书出版二十多年之后,雷蒙德钱德勒发表一通言论5攻击它,成功地控诉了米尔恩的不足,那些也是戏文派作家典型的缺点,比如情节布局疏忽大意、某些事情完全是异想天开。钱德勒这一击威力不小,虽说他的分析给许多黄金时代侦探小说带来毁灭性打击,但是我重新阅读这部作品的时候并没有丧失多少乐趣,甚至我还钦佩起米尔恩巧妙处理困难局面的技巧来。雷克斯斯托特用“迷人”一词来形容这本书的轻快风格、对待谋杀的轻松态度、转移嫌疑和重点的娴熟手法,看起来斯托特是正确的。至于那些异想天开的事情应该忽略,因为米尔恩对其视而不见,但是小说的魅力确实存在。
异想天开不仅仅表现在戏文派作家的作品中。伊登菲尔伯茨(1862—1960)以本名以及笔名“哈灵顿赫克斯特”创作的犯罪小说足以堪称这个时期最荒诞的作品。举两个例子就足够了。《灰色房间》(1922)的谜团是睡在这个房间的人都会死掉,原因是席梦思床垫受热后释放出一种博基亚毒药,毒药就含在床垫和床罩中间的五十英里长的金属丝中,甚至不需要受害者睡在床垫上。有一次,热水瓶放在床上就启动了装置。他用哈灵顿赫克斯特的笔名撰写的《坦普拉家的惨剧》(1923)讲述了一位激进的牧师(这个时代里任何激进分子很自然地会受到怀疑)杀死四个人,使家族房产归他所有,目的是办一所流浪者之家。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主要成就还包括《箭屋》(1924)和《猫眼石里的囚犯》(1928),这是A.E.W.梅森创作的第二本和第三本侦探小说。梅森是侦探俱乐部的成员,但是他几乎没有耐心去尝试制定一套规则,也不喜欢这样做,他对侦探小说的发展有自己的看法。几年之后在一次电台采访中,他指出,问题在于侦探小说“仅仅是一个复杂的难题加上解答”还是应该“让故事呈现出某种特色,吸引那些在人物冲突上有不同立场以及不同兴趣爱好的读者的注意力”,他很明确地表示自己倾向于后者。这两本书就是按照这一理念创作的。它们都是不错的侦探小说,而且也可以跻身他最好的作品的行列,故事通过侦探小说的形式让读者因为恐惧而感到战栗。以现在的内行眼光来看,《箭屋》的谜底一目了然,但是这几乎不会影响人们看书时的乐趣,而《猫眼石里的囚犯》算得上犯罪小说中少有的成功使用魔鬼崇拜和黑弥撒的例子。哈纳得和里卡多再次登场,在故事中有精彩互动,这两本书的推理也都具有很高水平。梅森的最后两部犯罪小说《他们不会是棋子》和《勋爵路宅邸》则开始走下坡了。
二十年代结束之前,人们对于老套的构思开始产生某种厌倦情绪。一九二七年,范达因以本名莱特的名义宣称只有“愚昧和缺乏创意的作者”才会继续使用那些“过时的样式和发明”,比如解答涉及密码、动物作案、录音制造不在场证明、非常特殊的香烟、伪造指纹、假人、射出匕首或其他利器的装置、发生在破门之后的密室谋杀。与之相应,也出现了反对的声音。一九三○年,安东尼伯克利创作了《第二次枪声》,这是一部令人失望的传统侦探小说,不过他在序言中说道:我个人相信,简单纯粹的犯罪解谜,完全仰赖情节设计而不擅角色塑造、行文风格、甚至是幽默感的小说时日,已经落在审判者的手中。侦探小说已经进入一个阶段,未来的侦探或犯罪小说,吸引读者兴趣的,心理层面将超过数学成分。
后来证明莱特和伯克利两人都是准确的预言家,虽然他们都低估了读者的忍耐力,也低估了新作家新瓶装旧酒的能力以及老作家创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