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供奉御药同仁堂(11)

国宝同仁堂 作者:边东子


于大、于二等被捉拿归案后,中城察院一声号令,将他们用枷夹上,拉出示众,以儆效尤。同时发布文告:有人再敢冒充同仁堂的人卖假药,同仁堂有权将其扭送察院,“定将该犯加重治罪,决不宽宥”。

同仁堂也声明:“乃有无耻之徒,偷刻本堂门票,造做假药,勾串客店、会馆,谬称其药自本堂盗出,自甘认贼减价骗人。历年以来,远近受其骗哄者不知多少,病人受此耽误者更不知多少,损人利己,大伤本堂修合济世之心。”并劝告顾客亲临同仁堂购药,以免上当受骗。

维护自身的声誉和权益,是长期、反复的过程。利用同仁堂这块金字招牌骗人贪财的行为,不可能一下子杜绝。

同治八年(1869)三月,一个伙计急匆匆地来找同仁堂店东乐孟繁:“东家,杨梅竹斜街开了一个新店叫‘同人堂’,和我们就差一个字,那是一撇一捺的‘人’,不是‘仁者爱人’的‘仁’,是不是我们的分号?”

“杨梅竹斜街离大栅栏这么近,我干吗要在那儿开分号?那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吗?”乐孟繁回答。

“我琢磨着也是。”伙计说,“可是这两个字都是一样的音,客人很容易弄混了……”

这提醒了乐孟繁。反正杨梅竹斜街也不远,他当即约上药商张志云,和那个伙计一起,赶到杨梅竹斜街去探个究竟。

到了“同人堂”,乐孟繁他们看到两个伙计正在招呼顾客。客人问:“你们这个同人堂和大栅栏的同仁堂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一家。”

“那为什么中间的‘人’字不一样呢?”

“音同就行了呗。”

“你们别是冒名的吧?”那个顾客半信半疑。

“嘿,我们作买卖就讲诚信二字,不信您看我们的仿单,不是和同仁堂一模一样吗?要是有假,您把我们招牌砸了!”

“要是有假,您可以告官去。我们是专供御药的,不怕告!”

看到这种景象,乐孟繁气愤地说:“他们的胆子也太大了,竟敢在这么近的地方冒充咱们同仁堂!”

于是,乐孟繁和张志云联名将“同人堂”告到了五城都察院。五城都察院立即命中城察院派人前往杨梅竹斜街查访。中城察院立即封了“同人堂”,将有关人员悉数捉拿归案,并贴出了一个告示:“据同仁堂铺东乐孟繁、商人张志云呈称,杨梅竹斜街开设同人堂药铺,显系冒名影射,以假混真,且有渔利小人私刻同仁堂门票,售卖假药误人病症……似此影射冒充字号,亟应严行禁止。……倘有前项私合伪药,假冒该商号票,以及有意若混乱该商字号各情,许尔等禀明,立即严拿,详呈惩办,决不姑宽。毋违特示。”

同仁堂打假行动果断、及时,而且凭借清朝政府的力量,力度非常大,因而能有效地扼制造假行为。即使在今天,也有借鉴作用。

因为供奉御药,同仁堂还多次靠着皇家的特权,转危为安。乾隆十八年(1753)的一天,大栅栏突然火光冲天,在“同仁堂走水了!”“同仁堂走水了!”的惊叫声中,同仁堂的店铺被一场无情的大火吞噬了。尽管同仁堂的上上下下为灭火竭尽了全力,保下的只是一块除了断墙残瓦,什么也没有剩下的房基,以及堆房里残存的一点药材。这时的同仁堂真可谓祸不单行,不久之前,铺东乐以正病故。同仁堂预支了官银,还未及把货办完,就遭“祝融之变”,加上以前乐礼欠下的钱,即使把保下来的那块房基和药材全部赔上,也不够还债的。乐氏承继人乐以中尚在幼年,只能靠乐礼的夫人乐张氏强撑门面,一门孤寡实在难以为继,只好于乾隆十九年(1754)写了一纸呈文,请求不再承办官药。乾隆皇帝考虑到同仁堂始终兢兢业业,小心翼翼,为皇家遴选“地道、纯净、上乘”的药材,精心为宫廷制作质量高、效果好的各类丸散膏丹,还要以身家性命做为药品的质量担保,实在难得。更何况,同仁堂的药物早在乾隆的爷爷、父亲那一辈就有了口碑。京城虽然有不少大药铺,但是和宫廷往来密切,值得信任的又有几家?再说,乾隆七年的时候,曾经发生过乐礼突然“请退官药”的事,当时也曾允其所请,并张榜招纳其他商号供奉御药,可是没有想到,那么多大药铺,竟没有一家揭榜。乾隆只好以皇上的威权支持同仁堂,打压私债,扶了同仁堂一把。现在官商人等都知道皇帝曾不惜动用皇权支持同仁堂,同仁堂这块招牌因此更加金光闪耀了。如果现在同仁堂忽然倒了,那人们还不得笑话皇上无权无威无能吗?因此,乾隆皇帝决定,还是要给同仁堂撑腰,不过,这回要换个法子。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