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梦谁先觉(12)

1978历史不再徘徊 作者:凌志军


如此胆大妄为的人,那时候还不多,但毕竟已出来好几个。以中国乡间的传统,这种具有反叛意识的人通常有极为强烈的号召力,其一呼百应的力量,甚至远胜于政府的官员。但是,还有更大的危险,一些本来对于人民公社制度最忠贞不二的党的官员,这时候居然也露出离心离德的倾向。钟永棠的上级把他派到甘肃省武都地区去当党的书记,本是指示他把那里的人民公社搞得更加生机勃勃,可是他在那里竟说“人民公社是战略性的失策”,“集体经济是有集体没经济”,还说不让社员“包”的人是“饱汉不知饿汉饥,自己吃饱喝足,坐在大沙发上空喊高调不腰疼。他们只知道一个社会主义,离开人民太远太远了”。他认定“迟早要冲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钟永棠说的一点也不错,不过这样一来,就昭示了他公然反叛人民公社的立场,甚至让人怀疑他是否是一个共产党员。陈庭元与他明显地沆瀣一气,可是却不肯这样明目张胆地与人民公社分道扬镳,他的方针是悄悄干,做一点算一点,而且每干一点都要取得上级的支持,因为他确有一把最好的“保护伞”,这就是万里。1978年的这个时候,他领导的凤阳县委已经连续开了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并且决定在“三级所有”之下再来一个第四级,也就是把每个生产队分成若干小组,以组为基本的生产组织。他报告他的上级,那些官员中间立即引起了分裂。人家说他搞了一个“四级所有”,此风若不刹住,势必导致人民公社的解体。他什么也不说,转身去找省委书记万里,他心里一定知道万里会说什么。他果然如愿以偿。万里说:“四级核算有什么了不起,增产了,五级也行。”然后他就在县里理直气壮起来,到处说:“四级有什么了不起?增产了,五级也行。”

果如反对者所料,陈庭元搞他的“四级”的时候,就有人在打“五级”的主意了,而且竟然是在一个有着十万社员和十五万亩土地的范围里,明目张胆地干起来。这在当时真是一件耸人听闻的事。它发生在安徽省肥西县的山南区。1978年秋,川南大旱,秋粮无法下种。这时候,城里人在辩论真理,但农民的真理就是如何把粮食种下去。结果“包产到户”便一发而不可收。每家分得一块田,自种自管,来年收获季节算账,多收多得,少收少得。总计一千零六个生产队中,有七百七十七个如此分散开来,余者为人民公社阵营中的立场坚定者。这样一来,在分散了的那些土地上,庄稼不仅全都种下,而且后来还长得挺好。可是在人民公社堡垒里面的那些土地上,要么是把庄稼种下去了却长不出来,要么是根本就没有种。到了秋季,这个地方已经有八万农民公开要求“包产到户”。如此大规模的行动居然完全被隔绝起来,不为北京所知,这件事情可以证明,党的中央政府的力量虽然庞大而坚实,但在成千上万的农民中间仍然难以解决鞭长莫及的问题。直到几年以后,国务院里一位研究农村改革的专家陆学艺考证说,山南是实行“包产到户”最早的地方。就时间看,它的确早于小岗,不过,由制度的演变来看,山南的“包产到户”却不如小岗来得彻底。它使得社员的劳动与其收获的多寡有可能更紧地联系在一起,但并不排除生产队掌握最终分配产品的权力。也就是说,社员仍须将自己的全部所得交给生产队,再由队长根据其数量的多少,取出相应的部分给与社员。小岗则是把分配的权力也交由社员掌握,农民只要按照规定交足了集体的部分,剩下的便全归自己。小岗的社员说是“一年早知道”,也即后来人们所说的“包干到户”。这办法显然不仅仅具有更大的物质刺激作用,而且涉及到权利的分散。农民如果全都掌握了自己的劳动所得以至劳动本身,人民公社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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