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节:序 言(2)

人类学讲义稿 作者:王铭铭


5.在我国,人类学与“社会学”和“民族学”有着种种纠葛,而我所说的人类学,是在这一关系与纠葛中得到定义的。

1926年,蔡元培(1866~1940)发表“说民族学”一文,将民族学区别于人类学,认为民族学“是一种考察各民族的文化而从事于记录或比较的学问”引自蔡元培:《蔡元培民族学论著》,1页,台北:中华书局,1962。,而人类学则“是以动物学的眼光来视察人类全体,求他的生理上的与其他动物的异同”。同上,6页。而因人类学在求索人类全体之特征及人与动物之异同中,“不能不对于人类各族的互有异同的要点”有所关注,于是,也有学者用它来代指民族学。同上。

蔡氏的这一定义,显然是德国式的。

后来,蔡元培还在“社会学与民族学”一文(该文为1929年2月8日蔡元培在中国社会学社成立大会上的发言稿)杨堃:“民族学与社会学”,载其《民俗学与社会学》,44~64页,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7。中,重申了他的主张,且补充说,美国人类学有将人类学分为体质与文化两大门类的做法,其中,文化人类学指的便是民族学。

该文还侧重考察了民族学与社会学的关系。蔡元培说:

社会学的对象,自然是现代的社会。但是我们要知道现代社会的真相,必要知道他所以成为这样的经过;一步步的推上去,就要到最简单的形式上去,就是推到未开化时代的社会。然而文明人的历史,对未开化时代的社会状况,记得很不详细。我们要推到有史以前的状况,要靠考古学所得的材料是不能贯串的。我们完全要靠现代未开化民族的状况,作为佐证;然后可以把最古的社会,想象起来。这就是民族学可以补助社会学的一点。引自蔡元培:《蔡元培民族学论著》,12页。

在蔡元培看来,民族学与社会学本质上都与“人类学”不同,它们不从事生物学方面的研究,而是对于古今“社会状况”的研究,二者之间的区别不过是:前者更关注古代“未开化民族”,后者更关注现代“文明人”。

蔡元培的观点发表之后,杨堃(1901~1998)发表同题“作文”(原文刊于1934年4月出版的《社会学刊》四卷三期),回应了他的言论。

杨堃采用法国社会学年鉴派的观点来看待“人类学”、“民族学”和“社会学”这几个范畴之间的关系,认为蔡元培以德国学术为出发点所做的界定是可以接受的。接着,他给予“人类学”、“民族学”和“社会学”更为细致的关系界定。杨堃指出,民族学和人类学之间的关系观点可分四类,一是19世纪早期的观点,即,认为民族学等同于人类学;二是19世纪晚期的观点,即,认为民族学是人类学的一部分,三是认为民族学是广义的、包括人类学的学科,四是认为人类学与民族学是两门不同学科,人类学是致力于人类体质特征与种族研究的学问,而民族学则是以民族和文化为研究对象的另一门学科。杨堃采纳最后一种观点(该看法来自法国社会学年鉴派莫斯[Marcel Mauss,1872~1950],是其“民族学阶段”的反映),且认为,民族学与社会学正在融合,社会学局限于现代社会研究,是一门初级学科,未来需与民族学融合,成为一门比较的学科。作为比较之学的民族学,不是像蔡元培所说的那样,仅仅对不同民族的异同进行比较,而是包括了原始社会、乡民社会和都市社会的比较,这就使民族学有成为社会学之未来的可能。

蔡元培和杨堃对于人类学、民族学和社会学的有关看法,是20世纪前期国内众多不同看法中的两种。两位前辈一个受德国民族学教育,一个受法国社会学与民族学训练,成为欧陆人文学两大派之差异与关联的“东方体现”。

当年我国学界亦存在“英美派”,该派与杨堃的观点有些许重合之处,如,它亦认为人类学(杨堃意义上的民族学)与社会学应融合。但与蔡元培和杨堃都不同,该派更侧重现实主义的社会学研究,有以社会学涵盖“人类学”之倾向,如吴文藻(1901~1985)即认为,英式的社会学化的人类学,有比民族学和美式文化人类学高超的方面。吴文藻:“文化人类学”,见其《吴文藻人类学社会学文集》,39~74页。

20世纪50年代之后30年,此前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的百花齐放之势大为减弱。国家直接介入学科建制后,社会学在一个相当长的阶段中“缺席”了,人类学和民族学也按照苏式的定义得到了“统一规定”,分别指体质人类学(尤其是古人类学)及“民族问题研究”。关于中国人类学的演变史,参见胡鸿保主编:《中国人类学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80年代以来, 50年代之前学科多元并存的状况得到了部分恢复,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之称均“恢复名誉”,其区分与联系亦得到了广泛重视。然而,学界却广泛存在对这些名称背后的学理区分及其历史形成未加深究的问题。认为人类学之称优于民族学之人,并不了解我们之所以可以这样认为的原因;认为民族学之称优于人类学之人,并不了解民族学的本意;认为社会学更全面之人,并不追究其“全面性”与人类学和民族学的渊源关系。

50年代苏式的人类学与民族学建制,实与法国社会学年鉴派的有关看法接近,而这一看法在50年代的中国也被接受过;同样,80年代以来的“三科并立”状况,也有其历史基础。

人类学(或民族学)学科的20世纪是连贯的百年。

在充分认识到这一事实之同时,我认为,在当下学科区分并无实质学理内涵的状况下思考学科,我们有必要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对待学科的历史。

我借助对于20世纪前期中国论述的回归,反观20世纪后期以来学科建制之乱的成因,并基于此,对人类学提出一种综合性的论述。

概言之,我论述的“人类学”(此后我将继续用“人类学”这个词汇,而不再赘述其与“民族学”、“社会学”的差异与关联),虽与中外晚近论述有关,但它却承受着沉重的“负担”,与20世纪前期有关人类学、民族学及社会学的论述形成密切关系(尽管这一关系表现得有些间接)。这一意义上的人类学,大抵是指蔡元培眼中的民族学、吴文藻眼中的文化人类学、社会人类学与社会学及杨堃前辈眼中的社会学与民族学之若干元素的有选择的汇合。

6.基于某种“学科史”的回归而得到定义的这一形式的人类学,在下编的各篇章中,得到更清晰的表达。与此同时,我亦侧重以中国人类学的“汉族研究”与“少数民族研究”为中心,表达这一回归在具体研究上的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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