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世纪后半期,无论是称自己为“人类学家”、“民族学家”,还是“社会学家”,与其他学科的从业者不同的是,人类学家将自身的研究对象定义为“作为团体的他人”。这个“团体的他人”,在后来的人类学反思中被概括为大写的“他者”(Other)。什么是大写的“他者”?这实指西文中相对于我群的“异类”(alterity或alien)。异类的类别,在所有人群中都广泛存在。西方人类学“他者”观念之前身,可以向前推到希腊时代史学和哲学的先驱有关异族的论述;即使将视野局限于近代,这类观念,至少也可以推到16世纪的文艺复兴及之后的启蒙运动的“他者”观念。文艺复兴时期,欧洲的“他者”是非欧洲的“异类”,对这些“异类”的解释,凭靠的是基督教的宇宙图式,“异类”常被“妖魔化”,与“魔鬼”、“撒旦”的意象接近。启蒙运动期间,欧洲的“他者”观念产生了变化,对于“异类”的解释,与“无知”、“错误”、“未开化”、“迷信”这些字眼紧密结合起来,“异类”成为“所有真理与知性的对立面”。Bernard McGrane, Beyond Anthropology: Society and the Other,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es, 1989, p.ix.到19世纪,人类学家才在远古历史上及偏远的非西方寻找实属自己的同类的“异类”,以期理解“我群”的源流。在将“他者”与“自我”相联系的过程中,人类学家重组了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的“他者”观念,将欧洲之他者定义为历史阶段的差异,将启蒙运动时出现的无知—知性、谬误—真理、未开化—启蒙、迷信—认识等人类状况的“对子”整合为落后—进步的“认识论对子”,将欧洲近代化进程中涌现出的新观念运用于自己的研究,还从生物学和地理学中汲取养分,在社会与文化研究领域里提出了有深远影响的进化论(evolutionism)。
直到19世纪终结,给后世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类学家,多数是采用进化论观点的。然而,由改造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密切相关的“他者”观念而形成的进化论,不过是作为社会科学的人类学的一个方面。不久前,一位美国人类学家赫茨菲尔德(Michael Hertzfeld)说:
很久以来,人类学这一学科就对它自己的社会和文化背景表现出一种讽刺意味,它特别适于对把现代性和传统、把理性和迷信割裂开来的做法提出挑战。赫茨菲尔德:“人类学:付诸实践的理论”,载《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1998(3),7页。
赫茨菲尔德紧接着指出,可笑的是,现代性和传统、理性和迷信这些“对子”的出现,部分确应归因于人类学自身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对于人类学家,一个最生动的形容是,他们在现场把自己的文化背景不断暴露在“异类”文化前面,一方面,他们对于自己带来的世界权力中心的文化有虚荣心,另一方面,在被研究的“异类”文化前面,他们又时常感到不自在。同上。
吊诡从何而来?源于一个最简单不过的事实:大凡要理解“他者”,不能不理解“自我”,反之亦成。
就人类学而言,其所采用的“他者”观念,与近代欧洲的“文化自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正是在观念的近代化过程中,人类学接受了其所在国各自的“民族自觉”模式,形成了各自的学术风格与认识旨趣。西方人类学主要有三种传统,第一种是英国与实利主义哲学有密切关系的人类学传统,很现代,也很实在,尽管大量吸收了欧陆的观点,却一向保持自身的特征;第二种是德国和美国的,是以“民族精神”(ethnos)或“文化”(culture)概念为出发点的,相对古朴而注重历史,广泛流传于德语系,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在美国得到发扬;第三种是法国的社会学年鉴派传统,社会哲学意味很浓。我已指出,人类学的国别传统与欧洲三种启蒙传统有关系,比如,英国启蒙以苏格兰的实利主义为特征,注重制度与个体理性,而法国社会学派则侧重社会理性与现代性(所谓“现代”指的是有一种不同于以前的社会),德国传统则注重集体文化的历史命运及其对于个体的“号召”(要求个人承载历史命运,使集体产生“民族自觉”)。王铭铭:“关于西欧人类学”,见其《漂泊的洞察》,43~77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3。
二、文明与文化:人类学与欧洲的“民族自觉”
要理解西方人类学出现不同学术传统(“学派”)的缘由,并进而对这门学科的内涵有所把握,梳理人类学内部的种种说法之哲学之根,固然是有必要的;不过,要把握学派区分之概貌及历史背景,借助社会思想家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1897~1990)的论著理解欧洲近代的“民族自觉”,则更加重要。
埃利亚斯很早就开始大部头历史社会著作的书写和出版,但直到晚年都很低调,在英国一家大学担任讲师。他的论点,到20世纪末期引起了学界的重视。他的《文明的进程》埃利亚斯:《文明的进程》,上卷,王佩莉译;下卷,袁志英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1999。等书,对于我们有多方面的启发。首先,是他的“礼仪”理论。这个理论特别强调“宫廷社会”对于“民间社会”的影响。埃利亚斯指出,社会的礼仪化,是近代化的一个“和谐模式”(我的理解),它的典型事例来自法国近代史。在近代法国,社会的近代化是由介于社会上下层的精英推动的,这些人上承宫廷,下接“民俗”,将上层的各种优雅风度传播于民间,使民间法国成为优雅一族。埃利亚斯从礼仪理论延伸出“文明理论”,这是一种对于近代化过程中“风雅”(我的解释)在欧洲不同国度“民族自觉”中所取得不同作用的研究。他的看法大体是,欧洲近代化过程既可以被理解为不同声部的交响,也可以被理解为主题的“变奏”;交响与变奏有其观念的结局:英法以内在有区分的“文明”概念为核心想象民族的现代生活,德国以内在无区分的“文化”概念为核心想象现代生活。
在《文明的进程》上卷的“前言”中,埃利亚斯说:
通过“文化”与“文明”这两个概念所体现出来的民族意识是很不相同的。德国人自豪地谈论着他们的“文化”,而法国人和英国人则自豪地联想起他们的“文明”。尽管这两种自我意识有着很大的差别,大家却都完全地、理所当然地把“文化”或“文明”作为了观察和评价人类世界这一整体的一种方式。德国人也许可以试着向法国人和英国人解释他们所谓的“文化”,但是他们无法表述那种特殊的民族传统和经验,那种对于他们来说这个词所包含的不言而喻的感情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