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
“社会事实”是社会学年鉴派的方法基础,而这个概念之实质所指,是“把社会事实视为物”的认识姿态。对于涂尔干而言,物是在与观念的对立关系中给予社会科学家启发的。“把社会事实视为物”,意思是说,“在着手研究事实时,要遵循这样一个原则:对事实的存在持完全不知的态度;事实所特有的各种属性,以及这些属性赖以存在的未知原因,不能通过哪怕是最认真的内省去发现。”
一批人类学家在涂尔干周围从事学术研究,在涂氏逝世后,他们更为广泛地综合社会学与历史学的欧洲、东方学研究及人类学家现代民族志研究,将社会学改造为具有比较特征的学科。其中,莫斯及广泛运用汉学资料进行社会理论思考的葛兰言(Marcel Granet,1884~1940),对于年鉴派社会学下的人类学,有重大贡献。在代表法国人类学派的结构理论出现之前,法国人类学一直在“社会学”的名义下研究,这就使年鉴派笼罩下的法国人类学家无法如英国人类学家那样,更独立而旗帜鲜明地致力于人类学知识体系的营造工作。不过,也正是在年鉴派社会学深刻影响下,人类学出现了一次革新。对这一革新有重大贡献的,有拉德克利夫?布朗(A.R.Radcliffe?Brown,1881~1955)。这位英国学者将法国社会学家关于“社会”的阐述运用到人类学研究里来,创建了严格意义上的人类学社会研究方法。拉德克利夫?布朗深感在他的时代之前,人类学家多沉浸于古史,特别是沉浸于对不同民族之间、外在于民族内部社会生活的历史关系的猜测中。如他所说:
1908~1909年我写这本书时,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所关注的,或者是建立关于制度起源的假说,或者是尝试对文化历史的细节进行假说性的构拟。在他们的研究中,历史的观点占据了上风。我基本上也是采用历史的观点来研究安达曼人,并试图通过调查其身体特征、语言和文化来对安达曼人的历史以及整个印度群岛、菲律宾等地的小黑人(Negritos)的历史进行假说性的构拟。书中的技术附录就体现了本人的这一意图。在工作过程中,对学者们用来构拟未知历史的现有方法进行系统推究之后,我断定:采用这些方法不大可能得出可论证的结论,而且从推测的历史中,得不出真正重要的结果来帮助我们理解人类的生活和文化。纵观历史民族学家们过去22年的工作,我对此更是深信不疑。
民族学家过去思考的大多是起源和历史方面的问题,现在许多人依然如此;而法国的社会学家却独辟蹊径,用民族学资料来理解人类的生活。
拉德克利夫?布朗了解不少法国年鉴派社会学的著作,认为自己从中找到了一种能为人类学家深究所研究的民族的内部社会结构的办法,于是,在人类学中推崇社会学,使“社会人类学”这个词名副其实。后来,这种专注于民族的内部社会结构的研究法拉德克利夫?布朗《安达曼岛人》一书,在导论之后,分为社会组织、仪式习俗、宗教及巫术信仰、神话与传说、安达曼习俗和信仰的解释诸章节,书写宗旨在于将民族志改造为符合社会结构理论的宗教生活研究方法。,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在欧美,以至于在世界有人类学这门学科的国家和地区中,都得到了高度重视,形成一股势力,并逐渐获得了学科地位。
另外一种可谓也是致力于探知人的社会存在的学派,与波亚士这个德裔美籍著名人类学家有密切关系。
波亚士的知识基础,是在德国打下的,他19世纪末加入美国国籍,后来成为哥伦比亚大学人类学教授及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民族学馆馆长,是美国人类学现代派的奠基人。假如可以说英国人类学家从法国社会学年鉴派习得的是一种社会理性的思想,那么,在波亚士引领下的美国人类学,则从德国近代思想那里引申出文化理论。可以说,“文化”这个概念,也从社会科学角度对人的本质加以社会存在的定位。波亚士认为,人没有天生的本质,其本质是可变的,是在传统中习得的,作为传统的文化,是无意识、非理性的,不能用普遍的人性论加以阐释,而应注重从人的相互关系中考察。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是民族志(ethnography),其宗旨即在于理解人的这一文化特质。也就是说,对于英国人类学而言,民族志是一种“科学方法”,而在同时期的美国人类学家看来,如果说它是“科学方法”,那么,它自身并非是认识存在的前提,因为人类学认识存在的前提是对于不同民族人文价值的认可与深入,民族志不过是手段。如波亚士所说:
只有在每种文化自身的基础上深入每种文化,深入每个民族的思想,并把在人类各个部分发现的文化价值列入我们总的客观研究的范围,客观的、严格科学的研究才有可能。
在一个相当长的阶段中,美国人类学以“文化人类学”为名,区分于英国“社会人类学”。这个意义上的人类学,所用的基本方法也称作“民族志”,但40年代以前,这种“民族志”是作为人种、考古、语言、神话研究的一分子存在的。另外,美国文化人类学家更注重通过甄别文化中的个别之物,认识文化特征及其历史流变,在人文价值观方面,更强调文化意义的相对性及独立性(他们旗帜鲜明地反对政治经济学的普遍主义)。在阐述他们的学科时,美国人类学家相对英法人类学家更强调“文化”,似亦将“社会”二字代表的解释体系视作一种接近于政治经济学的欧洲中心主义“决定论”。对他们而言,人存在的实质,完全可以用无所不包的“文化”来形容,“文化”是隐藏在人的生活背后的一套观念,在它面前,个体的差异不过是表面的、浅层次的,“传统”对人的行为起着决定作用。有了这样的“文化论”,美国人类学家借一条独特的途径,接近于以研究人的集体行为为己任的社会科学。
四、作为人文科学的人类学
人类学的历史决定了它的认识特征。人类学的历史,正式肇始于19世纪中叶,其时,社会科学以欧洲为中心出现了一个学科初创的时代,人类学在欧洲主要大学的社会科学布局中占据了显要地位。19世纪中后期,人类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分工明晰:其他社会科学研究国家的内部事务,人类学充任研究欧洲海外殖民地状况的使命。作为19世纪社会科学之一门,无论是其学科建制,还是其知识积累,人类学这棵知识之树,都已结出了丰硕的果实。19世纪的人类学家,多为诚恳的学者。后世批判那个时代的人类学家,说他们的学科是“殖民主义的侍女”,其实,这些人类学家从主观上还是有尊重“异类”的心境的。比如,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受进化论的影响,论述了人类文化从蒙昧进步到野蛮,从野蛮进步到文明的历程。这个颇遭非议的社会形态进化学说,因将西方社会形态当作人类文明的“高端”,而被后世人类学家视作“西方中心主义”的代表。摩尔根的理论确有时代局限性,但他的研究之本意,并非崇尚“西方中心主义”。终其一生,摩尔根对于印第安人这些“异类”在情感上十分亲近,他长期与易洛魁族结缘,成为他们的养子,与他们形成亲密的关系,也致力于消除文明之间的鸿沟(见王铭铭:《裂缝间的桥——解读摩尔根〈古代社会〉》,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19世纪的人类学家是渊博的学者,他们漫游于大量的文献之中,为了求知,他们中还有不少耗费了大量精力周游列国,他们著述丰厚,为后世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学术遗产。然而,那时人类学刚从其无所不包的幻想中脱离出来,无论是在研究方式上,还是在解释风范上,都存在着想象超过实证的缺陷。后世学者用“臆想”一词形容他们的人类学,不免有过分之嫌。但19世纪的人类学确在为这门社会科学作了重要铺垫的同时,犯有“历史臆断”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