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节:从“没有统治者的部落”到“剧场国家”(2)

人类学讲义稿 作者:王铭铭


用吉登斯的话说:

民族国家在监控的最大化方面与传统国家有着根本的差别,监控的最大化与国内绥靖一道创造了一个拥有确定边界的行政统一体……极权统治有赖于国家能够成功地渗透到多数属民的日常活动中去。这反过来又要求高水平的监控,它基于前面分析过的那些条件——对重要人员的行为举止进行信息编码和监视。极权主义首先是监控的极端集中,其目的在于通过紧急政治动员来达到国家权威设想的政治目标。监控大致集中在(a)国家对其管辖的人口实行的各种建档分类方式——身份证、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文件,它需要所有成员照准执行,即使是最鸡毛蒜皮的事情也要遵循成规;还有(b)由警察或他们的线人对这些活动进一步监视的基础。Anthony Giddens, The Nation?State and Violence, p.302.

民族国家及其效法者为了维持长治久安,广泛采取了监控的集中化(包括强化信息编码、警察治安等)、“道德整体主义”(即把政治共同体的命运嵌入人民的历史性中)、恐怖(警察权力的最大化以及掌握发动工业化战争与隔离规避的手段)及领袖人物的全民推崇等手段Ibid., pp.303~304.。这就使以欧洲为中心的现代性时代,出现了权力无处不在的状况。

欧洲国家权力实质之暴露,为知识分子重新理解政治生活提供了新的机会。19世纪,进化论人类学家尚有理由对于政治的文明化怀抱美好的期待,而到了20世纪,欧洲国家内乱与外患的交织,却使人不禁联想到此前欧洲曾存在过的绝对主义王权国家时代。在那个时代,君王等于国家,他兼有所有政治组织的宝座,自身等同于法律、法律的制定者与执行者。近代以来,欧洲产生了“政治解放运动”,人们力图将自身从君主的绝对权力中解放出来,形成以“民族自觉”为基础的“民主国家”,通过分立的行政官、立法者以及为数众多的公民来实施“治理”。但吊诡的是,绝对主义王权国家缔造的主权、认同等概念,却以新的名义延续于民族国家中;由法权阶层组成的官僚体制,也已替代国王。如此政治,表面上反绝对主义,实质上却同样集权。

“(西方)不要期待他人来解决西方思想体系的形而上学问题”Marilyn Strathern, The Gender of Gift,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8, p.3.,这话说得合情合理,但却不能说明古迪笔下20世纪40年代人类学家的心境;那时,西方的学者们,确怀有在他人那里寻找解决自身问题的答案的志趣。西方人类学者的“自身问题”,就是20世纪以欧洲为中心的民族国家极权统治方式的高度发展以及它所带来的“全权式统治”问题,而“没有统治者的部落”这一意象所表达的,无非是知识界对于那种实质为“全权式统治”的现代式国家的反思。

“没有统治者的部落”这个意象,代表一种看法:在“外面的世界”,存在着依靠较不正规的组织手段而存在的社会。在这些社会中,政治依靠的是一种变通的亲属制度,它们的领导缺乏实际权力,诸如杀人和偷窃一类的社会问题被视为严重的“家庭不和”,而并非能影响整个共同体。在这种截然不同的政治组织之间,还存在许多种类,包括有着酋长、头人、神职头人的社会以及有着多元权力中心的分割性部落社会。

一、“没有统治者的部落”

对于全权式国家疑虑重重,对于另类的“好社会”充满期望,是后来被定义为“政治人类学家”的学者的原来心境,他们在这一研究领域的奠基之作——福忒思和埃文思?普里查德所编著的《非洲政治体制》——中得到了系统表达Meyer Fortes & E.E.Evans?Pritchard, eds., African Political Systems, Clare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0.。

《非洲政治体制》这本书的主旨,是政治体制的比较研究。在书中,福忒思和埃文思?普里查德把非洲分为两种类型的政治体制,一种是集权化(centralized)的制度,或称“原始国家”(primitive states),另一种是无集权(uncentralized)制度的社会。

两位政治人类学的引路人,不排斥集权政体之研究,他们将之视作一种重要的政治体制类型来分析,也花费不少精力采取以下三个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政体进行比较:

1.权力集中化的程度;

2.政治运作的专业化程度;

3.政治权威配置的方式。John Beattie, Other Cultures: Aims, Methods and Achievements in Social Anthropology,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Ltd., 1966, pp.143~145.

不过,福忒思和埃文思?普里查德,志趣主要在于通过比较烘托出非集权政体的形象。在他们看来,非集权制度,如游群(bands)、部落(tribes),是“无政府”的,但有其秩序,有政治首领的酋邦(chiefdoms)是“过渡”,而国家(the state)这一“有政府政体”,自古属于集权政治这一行列。

非集权型政治体制样貌是什么?大致而言,他们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政府”或政治贵族。在这一类型的传统政治体制中,权力分散而暂时,各个家族、世系群和社团都可能共享政治权力。在遇到外来威胁时,人们可自动组成临时政治团体,一旦问题解决,政治团体则自动解散。这种临时的政治团体富有流动性,决策的拟定属于社会成员的集体事务。个人的地位有所不同,但没有阶级区分和集权组织。

“最非集权的”政治体制,是人类学家想象中最原始的狩猎—采集社会。这些“游群”,社会规模小,基本的组织单元是核心家庭,劳动分工属自然分工(根据年龄和性别进行分工),技术没有专门化,而以群体组织的风俗、共同价值和象征为基础。在经济、社会组织和政治结构方面,人们之间平等互惠,决策由群体作出,领导的选择以个人品格决定,通常由一些在狩猎中勇敢的、成功的、具有安抚超自然力之能力的、并为人公认受其他成员尊敬的老年男人担当。人为他人所追随,并不是因为他有强制力,而是因为他在过去表现出良好的观察判断力、技术和成就;当他不能很好地领导人们,不能作出正确决定之时,成员们则将会追随他人。这种首领只是平等的众人中间的领头人,他之所以有个人权威是因为他有能力。Max Gluckman, Customs and Conflict in Africa, 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56; Lorna Marshall, “The Kung Bushmen Bands”, in Ronold Cohen, John Middleton, eds., Comparative Political Systems, Gardon City and New York: Natural History Press,1967, p.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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