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以上想法,写出《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一书,中间我谈到,这种“非历史”的民族志,在诠释中国时,出现种种问题。书中,我提到了民间宗教,也就是我们今天在汉人的乡村里看到的“封建迷信”。民间宗教这样一种东西如何理解?我认为不能像美国学者武雅士那样,认为它是一套乡民的观念体系Arthur Wolf, “Gods, Ghosts, and Ancestors”, in Arthur Wolf, ed., Religion and Ritual in Chinese Society, Stanford, 1974, pp.131~182.,它是一套观念体系,这没错,但它并非是地方性的,里头隐含着一种超地方的东西。从民间宗教的神谱来看,神、鬼、祖先是核心,武雅士给予了明确界定。可他没有指出,神就是超社区的,外来的官员,鬼也是超社区的,它是陌生人的化身,而祖先到底是不是当地的呢?这个问题也等待着我们去辨析。有多少汉人的祖先是当地的呢?没有。比如说我的祖先据说是河南的,说我的祖先是唐代时从河南迁到福建的,这不等于是在说,假使我拜祖先,那么,就是在崇拜一种超地方的灵魂吗?另外,对民间宗教的考察,能使我们认识到,不存在不进行不同程度的“朝圣”的村庄。在闽南,村神不进香,就不能持续有灵性。神要有灵验,就须定期被人扛着去他的老家(根庙)“充电”。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必须找到村神的根,找到进香去的那个远方,才能找到神的来历和意义。从这些角度,人类学的汉人民间宗教研究本足以证明,不存在一个平面化的、与世隔绝的乡村。况且,所谓“民间宗教”,也还有其他问题要研究。民间宗教代表的传统,比我们的“新文化”历史漫长得多。它之所以会被我们当成“落后的旧文化”来批斗,恰恰是因为它有漫长的历史性。那么,人类学怎样认识这个历史性?问题很重要。追究民间宗教的历史性,促使我想提出一种历史人类学。但是,这种历史人类学又时常会为一般人类学家所不齿。比如,我的老同事王斯福教授就经常讥讽我,说我这个不叫历史人类学,叫“人类学的史学”,叫“带有人类学关怀的史学”。我不反对这种讥讽,但仍旧感到,它有毛病。
从海外人类学的“未遂”之愿,到汉学人类学式的历史人类学,我的研究经历,可以用“挫败史”来形容。我的所谓“汉学人类学”接受了这门学问几位西方前辈的熏陶,针对的是西式的(包括“中国化”的)民族志方法,而恰也是这种东西,在非洲人类学支配下的英国人类学中遭受了挫折。
二、有历史的人类学
幸亏非洲人类学支配下英国人类学中,不是没有其他潜流。比如,我的答辩委员之一,是一位专攻印度的人类学家,他就可以说是潜流之一。答辩时,他说我文章中最好的部分,是关于历史背景的那个章节。可叹的是,一段被认为是非人类学的文字,在另一个人类学家那里被赞扬为杰作!
这位教授所说,可能与一个背景有关——他研究的,也是有文字的文明社会,而我以为他所言,并非没有更大的背景。
在我攻读博士学位的那些年里,西方已出现历史人类学的号召,美国有学者在结构人类学和诠释学内部加入了历史的因素,法国的人类学,则早已与年鉴派史学有密切交流,而英国人类学,也没有幸免历史人类学对于社会人类学民族志的批判。这位教授本人,后来参与主编了《历史人类学》杂志,没多少年之间,历史人类学成为主流。不同的学者提历史人类学,有各自不同的原因,结构人类学者为什么要提历史,是因为过去的结构观念缺乏经验基础,其素材缺乏历史的支撑。比如,列维—施特劳斯提到神话时,根本不会告诉我们神话是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什么样的空间场景下被讲述出来的。在结构人类学的场景里谈历史,就是为了补充结构的“无背景性”、“无时间性”、“无历史性”。另外,还有另一种同样伟大的学术探索,那就是人类学中出现的将人类学视作历史中的文化翻译的做法。以往不少人类学家为了表现自己叙事的权威性,习惯于抹杀人类学自身的历史。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人类学家开始承认,人类学是文化的自我与他者之间关系的反映,而非全然是“文化的科学”。英国人类学不正是英国与它的殖民地之间关系的历史吗?英国的《历史人类学》杂志,许多文章在回答这个问题。基于学科史的研究,来反映跨文化关系,是这一历史人类学类型的特点。这个类型,在美国也蛮重要,如科马若夫夫妇(John and Jean Comaroff)的许多研究如John and Jean Comaroff, Ethnography and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New York: Westview, 1992。,也有广泛影响。
往远里说,英国人类学史上,从埃文思·普里查德开始,早已有重视历史的态度。这位对于当代世界人类学有最重要启发的牛津大学教授,一再强调过人类学与历史学一样,是一种解释,也一再强调过,人类学如果没有时间观念,只有孤零零的结构观念,那便不能理解“土著人”的思想。E.E.Evans·Pritchard, “Anthropology and History”, in his Social Anthropology and Other Essays,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62, pp.172~191.跟随其后,不少英国人类学家对于古史上的事儿也极其重视,他们对于事物分类及社会形态的关注,实在已构成了某种历史人类学的风格。
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历史人类学这个说法,则渐渐在西方学界得到了正式认可。什么是“历史人类学”?这个称呼是一种号召,但作为号召,它并不是要迫使所有人类学家成为历史学家。历史人类学里包含了好几种不同的风格与类型,并且这些风格与类型之间可以相互参考,但特点是多元、多样的。
据我所知,第一种类型,大约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提出的。当时英国出现了一批重视历史研究的人类学者,他们发现没有历史的人类学不行,于是企图回到部落历史的研究,想借重时间的观念,来梳理部落社会经历的历史变化。之后,他们编出一本叫《历史与社会人类学》Ioan Lewis, ed., History and Social Anthropology, London: Tavistock, 1968. 的书,其内容主要涉及小社群的微观社会变迁史。
这种历史学与人类学结合的做法,有其优点,可以使我们更清晰地理解小群体历史的重要性研究,特别是小群体的制度如何形成与变化,与外面的接触发生后,会产生什么转变。《历史与社会人类学》的关怀很简单,是想在人类学的共时性研究之上加进历时性的线索。它代表的是英国社会人类学的成果,主要还是经验性的研究,不关心“主观历史”,其书写的历史还是经验事实的时间流变,是变化的过程,没有涉及对于我们理解历史特别重要的“主观历史”,或者“社会记忆”、“历史记忆”、“历史感”这些东西。渐渐地,英国社会人类学出现了结合历史叙事方法与民族志方法的书,其中,布洛克的《从祝福到暴力》Maurice Bloch, From Blessing to Violenc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就是一个好的例子,该书主要研究仪式,但试图在解释仪式的社会意义时,加进历史过程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