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来了!”
赶在第三天快到傍晚的时候,白尔玉气喘吁吁地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找到已经在树下晕死过去的少年。
白尔玉紧张地把手放在他的鼻端,幸好还有气,原本有些失落的脸上露出欣慰满意的笑容。
她取下脖子上的天珠,化在水里喂他喝,那珠子是从紫霄的丹药盒子里偷出来的,因为觉得好看所以系了一条绳子一直挂在脖子上。
紫霄亲自做出的药,对凡人来说绝对是不可多得的宝物,除了不能长生不老,直接升天做神仙以外,似乎是解百毒治百病的,果不其然,服下药后,少年气色逐渐红润,却久久不见苏醒。
红日西去,月上柳梢。
白尔玉抱着双膝坐在火堆前拿树枝拨弄着火堆,时不时地看一看躺在一旁的少年。
等待的时间很漫长,她试过用和猪兔子玩猜左右的游戏来打发时间,不过很快就因为失去新鲜感而腻了。
因实在没事做,她用水壶里的水打湿了丝帕,跳到少年的身边帮他擦脸。
她帮他擦脸的时候,像是对待一件精细而名贵的收藏品,不过仔细算来,即便是她对待精细而名贵的收藏品,也从未有过这般重视。
反复地擦了三次,那张本来清俊的脸终于重见了天日。
白尔玉仔细打量着那张洁净而明朗的脸,介于曾经看过紫霄惊为天人的样貌,她自认为她的审美观极其苛刻,普通人的样貌就不大容易入眼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除了紫霄以外,她的审美标准一直都有点奇怪。
若要她从长相清秀的十三叔,满脸横肉的黑面八叔,以及邪魅贵气的六叔中选出一个最好看的来,她一定会选择黑面八叔。
在她的论断里,粗犷不羁,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大声说话大力杀人的,才叫男人,清秀纤细的男人全都是娘娘腔。
所以,在白尔玉眼里,帮中外号第一美男的十三叔其实就是个丑八怪。
于是,司望溪那张挺耐看的脸,对白尔玉来说其实丑得惨不忍睹。
看人不能光看外表这个道理白尔玉还是懂的,虽然她为眼前这个好心的哥哥长得不好看而感到惋惜,却没有歧视他。同时,她还在努力地寻找他的闪光点。
其实司望溪的五官都算不上特别精致,可搭配在一起,有一种恰到好处的协调感,像是偏于女性的柔和感完美地与男子汉的强硬气质糅合在一起。
还有,他的眉眼,其实像足了紫霄。
前面说过,紫霄是白尔玉承认过的她见过最好看的人,不过极其富有戏剧性的是,六年的时光早已磨灭了她对紫霄的记忆,而他的样貌对她来说也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此时此刻,在她心里,“紫霄”二字不过是一个代号。
虽然紫霄这个人已经是个虚幻的影子了,她也并非意识到司望溪的眉眼像足了紫霄,却情不自禁地低头去吻了吻司望溪那双特别让她有好感的眼睛,吻过之后,白尔玉心中一阵发慌,一种奇怪的酸涩感溢了出来。
“这又是怎么了?闷闷的。”她捂着胸口问自己,一脸不爽。
殊不知,本欲睁眼的司望溪却因这突如其来的美事,吓得不敢睁眼了。
玩够了司望溪后,白尔玉百无聊赖地将丝帕朝空中随便一抛,顺便抻了个懒腰,手往下探,摸到自己肚子空空的,这才想起很久没吃东西了。
吃,这可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什么事都比不上这件事最让她上心。
她立马跳回自己先前的位置,张罗起自己的晚餐。
司望溪依旧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只是偏过头去,偷偷地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