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部史著的空疏与扎实,看注释便十知七八。注释的名堂多多。无注释者多半空洞如明镜照物,徒有史著之名。少注释者则多半言之少物,坐冷板凳的功夫尚不到家。当然注释多也未必功夫大,因为投机的作者可将他人引注大量窃为己有。然而假的就是假的,投机者总要在麒麟皮下露出马脚。还有的史作注释虽多,却是史料的堆砌,作者或未能参透个中的含义,牵强附会;或未能辨别其中的真伪,以讹传讹;或者多为二、三手史料及现代人著述的杂凑,可靠性大打折扣。而顾诚的注释不仅量惊人,质也相当过硬。其引用的史料多取自明清之际,许多系当事人和目击者的证词。尤为可贵之处是众多脚注并非仅是书名和页码的清单,还附有对引文出处、不同记载可靠与否的详实考据。
为了对读者负责,顾诚在书中有一个诚恳的交待,即提醒说书中引用的史料大多出自他个人的抄录,尽管其本人“在摘录时经过核对,力求准确,也不敢说绝对没有笔误。” 所以,他郑重地提醒读者:“如果有人未见原书而从本书中转引史料,请注明引自本书。这不仅是著作权问题,更重要的是对读者负责和学术上良心的体现。” 这不啻是对学术投机者的当头棒喝。顾诚这样要求别人,也如此要求自己。我们在其书内看到,但凡引用现代人成果之处,均一一予以注明,其中包括尚未发表过的、年轻的地方学人的论文打印稿,如曹锦炎、王小红的《南明官印集释》,显示出作者高尚的史德。
类似顾诚这样耗时耗力、订伪辨谬、无征不信的实证主义治学方法对我们提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崇尚新方法的当代,这样做是否还有价值?或者换句话说,客观的、一次性的历史能不能通过像顾诚这样的史家的努力得到真实的再现?对于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历史相对主义者来说,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在他们眼里,以兰克为代表的实证主义或客观主义方法简直就是陈腐过时的史学研究法的代名词,因为在他们看来,史学本体与客体之间是不可能达到同一的,其基本论据无非是这么几个:1、史学因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无法直接观察)与自然科学有本质的区别。2、史料永远是残缺不全的,而在这种残片基础上形成的史实和史实之间的因果联系或规律联系都是经过认识者头脑的选择和加工之后产生出来的,并非客观的过去。3、历史家的认识总是受他们所处时代的制约,而不是受那个已经消失的、属于他们认识对象的时代的左右。伏尔泰所说历史“是我们在死人身上玩的一堆把戏”、克罗齐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科林伍德的“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之类解释是相对主义史学思想的集中体现。美国史家比尔德干脆把求真求实的史学目标称作无法实现的“高贵的梦”, 从而根本否定了史学的客观性,客观历史的可知性。
然而,现代立足于捍卫史学科学性的学者(法国的布洛赫、美国的曼海尔鲍姆等)对相对主义史学早已进行过有效的证伪。他们针锋相对地指出:客观的历史虽然是研究者不能直接经验的,但并非只史学一家如此,人类的大部分信息和知识实际上都是来自间接经验;尽管过去留下的史料始终残缺不全,人们无法获得全部的真(也没必要知道全部的真),但经过对史料残片的小心过滤,却可以知道部分的真;史学即便不具备精密的论证和严格的公式也无损于史学的尊严,因为对科学的这种绝对的要求是从传统自然科学思想那里借用过来的,现代科学思维的进步已证明人对自然的认识同人对历史的认识一样始终受到主客观的局限,如果不能因人们认识的历史局限而否定自然科学的客观性,那也不能因此而否定历史学的客观性。 事实上,历史工作者对客观历史的研究过程类同于刑侦人员的破案过程。既然刑侦人员可以凭借有限的痕迹和线索,准确地复原不再重复的过去,那么史学工作者也可凭借有限的文字与实物史料再现历史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