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与辛亥革命史有关的几个主要问题的看法
关于晚清新政。 所谓晚清新政,一般指1901年9月辛丑条约签订后,到1911年为止,大约十年间,慈禧和清廷实行的一些改革。余英时教授认为:清廷的改革从洋务运动已经开始,这十年改革也一样未触动政治体制,无所谓“新”,有什么值得标榜的!我基本认同余教授的意见,认为对晚清新政不能、也不应评价过高。首先,由于实行和掌握这些改革的是慈禧和清廷,他们有个底线,就是绝对不能危及他们的君主专制统治。1901年1月29日宣布变法的上谕中说:“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义和团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914页。这就说明,他们的变法,和要求立宪的维新变法不是一回事,清廷的君主专制统治是永远也不能变、不能触动的。然而,根据当时的国内国际形势,废除清廷的君主专制统治,乃是中国救亡图存的首要条件。其次,对他们所谓能变的,也就是他们进行的改革,慈禧和清廷又是什么态度呢?尽管他们大概意识到这些改革是延续清廷统治的必要措施,但究竟不是他们自愿、主动采取的,而是列强和中国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逼出来的。因此,他们在实行这些改革时,不会有真正的积极性,坚决要求其有实效。特别是这些改革,比如提倡和鼓励私人资本办工业,改变军制,废科举、办新学、派人出国留学,改变法系、政府机构和官制,设资政院和省谘议局,甚至筹备立宪等等,当然都是促进中国现代化、有助于救亡图存的重要事业。但是,它们又都是有损于清廷君主专制统治的根基的。比如,允许私人资本办工业,便摧毁了清廷对工业的垄断;改革军制,便冲淡了军队对清廷的忠诚;废科举、办新学、派人出国留学,便大大缓解了清廷对知识分子的笼络与控制;改变法系、政府机构、官制和设资政院与省谘议局等,更是直接削弱清廷君主专制制度的措施。至于筹备立宪,则意味着清廷君主专制制度的最终废除。从这个角度看,我们能想象以维持清廷君主专制制度为底线的慈禧和清廷,能真心诚意实行这些新政吗?能不断加强这些改革吗?显然不能。为节省篇幅,我这里只举派遣留学生这项新政的例子加以说明。
大约是1870年末,曾国藩和李鸿章接受第一位受过完全美国教育的中国人容闳的建议,每年派三十名精心挑选、年龄在十二至十六岁之间的青年赴美留学十五年。这就是赴美留学教育使团。为确保这些青年不为“西学所蔽”,保持儒家的忠君思想,清廷任命虔心儒学、坚持儒礼而知名的儒生陈兰彬为监督,和容闳共同管理、指导这些青年;另外还派遣一批中国教师教授中文和儒经。根据规定,这些学生必须时常聚会,聆听圣旨,并朝向北京皇帝所居地朝拜。
但是,这些学生以令人难以置信速度日益美国化。容闳表示赞同,陈兰彬则坚决反对;他不断发回国的反对报告在国内引起对使团的猛烈批评。于是,清廷又指派了一名新监督,容闳则被改任中国驻美公使,协理使团事务。现在,让我引述两段关于这位新监督的记载,看看清廷及其官吏是怎样对待“派遣留学生”这项新政的。其一是:“从他抵达之初……便就使团的管理和学生的非中国化的行为向北京发送了一连串不利的报告。……他深感他们已经丢掉了构成中国官吏阶层的儒家学者所具有的全部品质。……他们对构成中国整个教育基础的中国经典,所知甚少,也毫无兴趣。”托马斯·拉法尔格:《中国的首批百人留学生》,华盛顿州立大学出版社,1942,第3章,第44页。其二是:“光绪(1875—1909)六年,南丰吴惠善为监督。其人好示威。一如往日之学司,接任之后,即召各生到华盛顿使署中教训。各生谒见时,均不行拜跪礼。监督僚友金某大怒,谓各生适异忘本,目无师长,固无论其学难期成材,即成亦不能为中国用。
“具奏请将留学生裁撤……但无敢言者,独容闳力争无效,卒至光绪七年,遂将留学生一律撤回。”柳诒徵:《中国文化史》,南京:钟山书局,1935,下册,第447页。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另一项具有典型意义的清末新政。这就是政府机构和官制的改革,十年改去改来,最后在1911年却改出了一个“皇族内阁”——变相的君主专政制度。
这就是清廷对待新政的态度。诚如张之洞所言,慈禧和清廷实行新政,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其实质就是学习西方的物质文明以维护清廷的君主专制统治。违反此根本目标的新政是绝对不被允许的。还不仅如此。清末每实行一项新政,就要筹集经费,实际上就是加捐派税,剥削、压迫老百姓,不断激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到1910年,这种反抗新政的斗争,达到了高潮。较详细情况参见胡绳著:《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下册,第754—758页。
综上所述,我觉得实在是没有什么理由,让人们看重晚清新政。我还看到一些说法:如果慈禧晚死十年,就不会有辛亥革命了;如果没有辛亥革命,中国早就实行宪政了。对这种观点我很反感。本书中,余英时、章开沅、杨天石、朱维铮、雷颐、周有光等已进行了有说服力的辩驳。我这里再提供一个有力的反证。这就是慈禧临终前的一番肺腑之言。“恽毓鼎《澄斋日记》云:‘闻中官言,孝钦显皇后大渐时,忽叹曰:不当允彼等立宪。少顷又曰:误矣!毕竟不当立宪。’……本来清末立宪,已回到皇帝改制路线,可她临终一悔,又将立宪全盘推翻……古人有‘一言丧邦’说,从历史上看,秦桧‘莫须有’算一句,还有就是慈禧的这句‘不当立宪’了。”李冬君:“辛亥革命:导火索与‘投名状’”,《同舟共进》,2011年第8期,第41页。怎么能说慈禧晚死十年中国就早已立宪了呢?真太离谱了。
关于辛亥革命的必然性。 辛亥革命的发生,一般学者大都认为是必然的,也有学者认为是偶然的。我从来不相信偶然论,理由如下。当然,理由很复杂,我这篇短文不能详述,只能谈个轮廓。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历史的古国,自秦、汉以来两千余年,实行尊儒依法的君主专制统治,成为一个以农业为经济基础的,组织严密稳固、生命力很强的国家。虽几度被北方游牧民族所灭亡,但因有较高文化水平,这些文化水平低劣的游牧民族,反而被同化,凝结成一个强大的中华民族的国家,一直屹立于东方,曾长期“东风压倒西风”。但是,欧洲自文艺复兴以后,资本主义逐渐发展,陆续产生一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工业化,它们创建了较先进的物质文明,船坚炮利。而且作为资本主义国家,天生具有扩张性。从十六世纪起,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新兴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开始侵略中国。到1840年鸦片战争后,实行尊儒依法的君主专制度的农业中国,显然落后于工业化的欧洲各资本主义国家;在和它们的战争中屡战屡败。到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瓜分或亡国之祸,迫在眉睫。而且,这些具有瓜分或灭亡中国能量的列强,与曾经灭亡中国的游牧民族不同,它们具有比较先进的、成熟的文化,不可能被中华民族文化所同化。面临这非常的危机,无数中国的仁人志士,前仆后继地寻求救亡图存之道,大家最后认识到,最关键的问题是: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推翻清廷继承的、中国实行了两千多年的尊儒依法的君主专政制度,最低要求是实行立宪制。但如前所说,这是慈禧和清廷坚决反对的。在这种情形下,绝对不愿意具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国被瓜分或被灭亡的中国人民,只有一条路可走。这就是辛亥革命必然会发生的原因。
辛亥革命对中国历史的影响, 关于这个问题,学者们看法颇不一致。有持否定态度的。比如,有的人认为辛亥革命耽误了中国立宪制的建立,是乱中国之源,延缓了中国的现代化;有的人认为辛亥革命造成了一个弱政权,结果导致袁世凯专政,意义不大,也不那么美好,不是什么成功。持肯定态度的人较多。有的人认为辛亥革命功劳很大,推翻了秦以来建立并维持两千多年、到十九世纪使中国面临瓜分或灭亡危机的君主专政制度,证明了中国人可以自己搞民主,建立民国。它的成就是否定不了的,革命不能“告别”;有的人认为辛亥革命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作出了贡献;有的人认为辛亥革命后中国所走的道路,尽管曲折多歧,但总的趋势是沿着孙中山提倡的民族、民主、民生三大目标前进的;有的人认为辛亥革命肯定、鼓舞、加强、发扬了中国地方和人民群众要求改革、现代化的自发性,尽管这种心理进步见效缓慢,但却具有根本意义;有的人认为,辛亥革命后,中国成为东方第一个共和国,对整个东亚、东南亚是有极大效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万隆会议时,中国已俨然是第三世界领袖,所以辛亥革命后一百年来,中国无形中在世界上起一种标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