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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季:只要值日,不要生(6)

这么说你就被灭了 作者:刘同


如何耀眼不惹眼

@:刘同:其实我一直都很讨人厌的。哈哈哈哈。@:米兔:我不想做万人迷,只是想让大家既关注我,又喜欢我。你能告诉我怎么去做吗?

妈的!又是刘同!

你知道不知道,刘同又出风头了嘿。我看他根本的出发点就不是把节目做好。就是想出怪招,然后让老大注意他就好了。

……

这些话,我知道有人心里在说,有的人干脆直接对别人说过。

这里的刘同,不是现在的我,却是几年前的我。几年前,我基本是个没人缘的人,尤其是在公司。我很极端,喜欢我的人喜欢的要死,讨厌我的人恨不得我马上死掉。提起我就像提起了魔鬼。

我对这种非议,曾经很是不屑一顾。小沈阳说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我想的是,你们都是嫉妒,嫉妒我年轻,做的又好。老板又赏识。你们自己做不到,所以就在一起唧唧歪歪个不停。

越是这样,我就越是要自我,要个性。我做出一点成绩。我就乐意去告诉别人,乐意去散播。我试过在老板办公室出来,然后告诉前台,老板刚才夸了我啊,说我潜力巨大,如何如何云云。

说实在的,这就像一个女士总在跺脚。老公问她:“你为什么总跺脚。谁踩到你的脚了吗?“女士说:”嘿,看我BALLY的新鞋。“

我把这个,当成我们要讨论的“惹眼“。我觉得,惹眼就是这样,也许别人本身没有想注意你,关注你,在你身上停留或者下多少的功夫。你却想尽办法,刻意的去吸引别人的眼球,不管是贬是褒,说些什么。关键在于,我要总是在大家关注的中心。对你们所做的一切我很享受,因为我红,所以你们才这样。至于你们对我的看法,神马都是浮云。(人在年轻的时候,总是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证明自己真的年轻过啊。)

惹眼的刘同吃亏了——很大的一个亏。甚至差点动摇了我在光线传媒的这份工作。

一次会议上,讨论各个节目的改版。我拿出的方案是朝着犀利的访谈走向去做,问明星一些奇怪的问题,来博取收视率。我真的没别的想法,就是觉得,观众肯定爱看这些劲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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