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要禁用的词(2)

内容营销:网络营销的杀手级武器 作者:(美)安·汉德利(Ann Handley),C.C.查普曼(C.C.Chapman)


因此,那个学期,安娜坚持斯特伦克和怀特的原则,好比一只幼小的实验室猴子紧紧抓住猴妈妈,靠它来生存。安娜经常像做祈祷那样,重复着斯特伦克和怀特的原则:第4条:用名词和动词来写。第7条:不要过度表述。第10条:使用正统的单词拼写。她把这些原则记在小纸片上,放在口袋里,就好比随身一道护身符,跟许多迷信的新娘随身带着一件蓝色的东西那样:为了求得好运气,或者至少是不至于招来噩运。

安娜通过了波尔教授的课程,甚至在《波士顿环球报》Boston Globe当过一段时间的记者。但她的心思不在新闻报道上,她的编辑迅速把她派去写专题故事,这符合她讲故事的个性。最终,她忘掉了《文章风格的要素》。但后来,当她改行到网络业务写作和编辑时,她再次渴望那道老的护身符:她面临的是怀特在第21条原则中讨论的问题:要遵循一般标准,而不是走奇险怪诞的文风路线。

怀特写道:“商业中使用的语言自成一派。”因此,我们最终习惯了在公司中使用的语言:很长的拉丁文单词,好比在构词和造词中。这些词汇的创造,使得运用它们的人,听起来很聪明,很有智慧,但它们只是自身的古怪而膨胀的版本(作家马修·斯蒂伯说,它们是患上了“单词肥大症”。我们喜欢这种说法。)E.B.怀特也认可这种说法,他嗤之以鼻地说:“通常,如果人们努力的话,同样的观点,可以用轻松简洁地说法表达出来。”

1997年,安娜与别人共同创办了一家公司,名为ClickZ.com,这是第一个侧重于互联网营销的网站,该公司的信条是采用交谈式的写作方法,并且用第一人称,也就是“我”的口吻来写,并且来自于当时刚刚形成的,在互联网上的公司营销或打广告的直接经验。在ClickZ公司,根据斯特伦克和怀特详细讲过的提醒和规则,她纠正生僻的说法,少用行话、间接的措词、修饰语和被动语态,避免写得过长和过度表述,不使用尴尬的、含糊的或夸张的措词。是的,她宁愿遵循一般标准,也不要走奇险怪诞的文风路线。再见了,造词。在这样做的过程中,她又一次运用了《文章风格的要素》,并且是在新的数字世界:她把自己在ClickZ中的写作者合作的作品,视为一种消除公司行话的呼吁:商业写作应当听起来像是人说的话!

E.B.怀特在他那个时代所提倡的写作,似乎对公司或营销而言是很差劲的选择。但他生活的世界与现代不同:那个时代,人们关注广告牌,而且哼出有节奏的广告韵律。但有意思的是,如今我们的商业世界,表面上似乎以真实、互动、信任、个性以及所有那些为标志,但怀特的核心信息,如今被全新地运用到商业之中。

E.B.怀特可能没有搞懂,类似互联网的东西,有朝一日会支持他追求优秀的、清楚的、有意思内容的宗旨。是的,几乎25年之后,我们又在遵循他的理念。

部分地受到《文章风格的要素》的鼓励,以下11种单词和短语,是我们将在营销、销售、公司交流、商学院、博客和会议室中禁止使用的。

让我们继续向前看,在所有地方都禁止使用这些词语。完全禁止。永远禁止。在任何一种情形中,你应当决不再感到有必要使用这些单词中的任何一个,包括你在读完本书之后打算创造的令人惊讶的内容。禁止使用这些词汇,是朝着创造听起来像是人话的给力的内容迈出的第一步,也是对我们自己说话的第一步,因为,如果那样,你的内容就是为人们之间的交流所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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