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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必拓(4)

必和必拓:从矿山赌徒到巨无霸 作者:(澳)彼得·汤姆森


约翰?弗朗西斯?劳登迅速地从开采锡矿,以及他父亲的老本行制糖业中发了大财。1869年,他回到了荷兰,为了装饰在海牙所购的豪宅,他买下了德?拉?维耶斯特罗(De la Villestreux)[1]收藏的那套250件美轮美奂的代尔夫特瓷器,招致当地傲慢的资产阶级的妒忌。约翰?弗朗西斯做过殖民地大臣的弟弟詹姆斯(James)于1871年被任命为荷兰东印度群岛的总督,劳登家族的地位进一步上升,也使詹姆斯可以就近照看家族在锡矿业的投资。

接下来的20年间,勿里洞各个矿的产量大幅度增长,以致于荷兰政府在1892年为必拓续签特许权时,坚持制订新的协议,即抽取必拓总销售额的5.5%,外加可观的利润分成。

詹姆斯?劳登曾希望其长子雨果(Hugo)子承父业,从事外交事业。但这个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在以土木工程师的身份毕业后,他参与了匈牙利的土地开垦项目以及南非的铁路建设。19世纪末,他加入了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的另一颗新星——皇家荷兰石油公司(Royal Dutch Petroleum),这在必拓沉浮史上起到了至关重要而又出乎意料的作用。

皇家荷兰公司于1890年在苏门答腊岛东北部的酷热丛林地带发现了石油。遗憾的是,经过几年的开采,井里就只能抽出咸水了。有关这一商业灾难的消息于1898年7月传到了阿姆斯特丹。 皇家荷兰的股票价格一落千丈,使得荷兰皇室这一主要股东十分尴尬。身为公司的大老板,奥古斯特?凯斯勒(August Kessler)深知,他必须找到高产的新油田,而且还要快,否则皇家荷兰就只能听凭其竞争者的摆布。这些竞争对手包括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的约翰?D?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和伦敦壳牌运输贸易公司(Shell Transport and Trading)的马库斯?塞缪尔(Marcus Samuel)。

皇家荷兰公司老练的美国打井队在苏门答腊钻了110口“野猫井”,但没有找到任何新的油源。绝望中,凯斯勒想到了雨果?劳登。自从把他作为技术经理派往东印度群岛后,这个年轻人已经成为了凯斯勒的左膀右臂。于是,雨果被派往了苏门答腊岛上的小邦——勃拉克(Perlak),因为人们在那里发现胡椒树林中间有石油渗出。该地区刚刚从荷兰军队和勃拉克的宗主亚齐(Aceh)苏丹之间的血腥冲突中平息下来。劳登发现,当地的一位土邦主勃拉克拉惹(Rajah)[2]赞成与殖民者合作。但此举也激怒了他众多的穆斯林臣民,他们向这位土邦主发动了圣战。

雨果?劳登散发着与生俱来的魅力,他的名字在东印度群岛可谓家喻户晓;他意识到,勃拉克的内部冲突给他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会。他以他的父亲也会赞许的外交技巧, 向人们说明了石油开采费可以给正在交战的双方带来的好处,并成功地促成了双方的停战,使得勘探工作可以继续进行。

石油业那时不太重视地质学家,认为他们无非是一些科学理论家,却不像工程师那样有着技术上的优势。但皇家荷兰已经身陷绝境,便破天荒地在其钻探队伍中加入了两三位地质学家。劳登叮嘱他们一定要在渗出石油的地方选出最有希望的钻井地点。

他们在1899年的圣诞前夕开始打钻。仅仅六天之后,巨大的油柱便从井口喷薄而出。皇家荷兰股价一天之内翻了一番——雨果?劳登就此开始飞速登上石油业的顶峰。在凯斯勒杰出的追随者亨利?德特丁(Henri Deterding)的执掌下,皇家荷兰于1907年与举步维艰的壳牌合并资产和业务,保留了后者著名的扇贝壳作为商标。劳登出任皇家荷兰壳牌集团的董事总经理,后来由成为董事长。[3]



[1] 德?拉?维耶斯特罗男爵(Baron de la Villestreux, Charles Antoine Edouard, 1831-?),法国外交官、收藏家。——译者注

[2]东南亚以及印度等地对于领袖或酋长的称呼。——译者注

[3] 该集团在2005年之前的名称为皇家荷兰/壳牌(Royal Dutch / Shell)。 2005年皇家荷兰石油和壳牌运输贸易公司并入皇家荷兰壳牌有限公司(Royal Dutch Shell plc)。 为行文简洁起见, 笔者在书中提到该集团时均使用“皇家荷兰壳牌”这一名称。 ——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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