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平根本没有来信。蓓嘉去抚摸家外头的那只粗糙、笨重的木头邮箱,看不出它和俊平有任何关系,她后悔当初俊平走的时候,没有去拉一下他的手。她在弄堂里碰见俊平的母亲,秦太太,就鼓起勇气,问了声:“伯母,俊平在香港还好吗?”秦太太脸上现出一丝微弱的笑:“还好,他还好。”她仿佛猜穿了蓓嘉的心思,又补了句,“只是他太忙了,不常往家里头写信。”蓓嘉在凉凉的风里往回走去,经过弄堂口,她的人有点恍惚,好像看见自己的母亲离开家的那个晚上,那黄包车上面垫着的玫瑰色丝绒布和母亲那只玫瑰色皮箱。蓓嘉的心里开始觉得无所谓,她知道,时局是越来越混乱了,大家都在准备后路。惠兰要到美国去读书,自己的父亲也想着要把房子卖了,随国民政府一起到台湾去。蓓嘉不想走,她想跟母亲在一起。
小洋房卖掉的那一天,春秀挽着一个小布包袱,给蓓嘉和子业鞠了一躬,说了声:“小姐,先生,我走了。”好像这屋子里曾经发生过的事,跟她一点关系也没有了。蓓嘉想,在乱世里头,也只有春秀这样的活法,才能挨得过去。子业去台湾的时候,她去码头送他。她看着自己的父亲护着皮箱,淹没在人潮里,但他还是努力地回过身来,向蓓嘉挥手。他一站住挥手,后一波人潮又把他挤上去,他瘦小的身材,就这样随着人潮一起一伏,好像一条狼狈不堪的鱼。蓓嘉跟父亲从来都不亲,但这时也哭了出来。
蓓嘉高中毕业时做了一名小学教员。学校里的人都知道,这个美丽的女教员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去,不上课的时候,总在读书。学校里有好几个教员都在暗恋蓓嘉,但又都在心里感叹,这个女人是“艳如桃李,冷若冰霜”。在俊平走了十年以后,蓓嘉也嫁人了。她的男人是个很平庸的老好人,没有一点锐气,但是对蓓嘉好极了。蓓嘉挽着他的手臂,在马路上散步,说一些柴米油盐的废话,觉得日子就这样不费力气地过完,倒也轻松。她有的时候想到俊平,觉得自己的一生,就像母亲裁布,不管原先有多么漂亮的花案,想要用它做什么样子的衣裳,只要轻轻地剪它一个缺口,手一扯,那一整块布就“刷”地落了下来。
玫雯是在文革中自杀的。百货公司有几个人抖出了她在解放前做过舞女的事,她头颈上挂了两只破鞋,在街上被红卫兵批斗。蓓嘉看到她的时候,她很安祥地躺在自己亭子间的那张小床上,脸上化着淡淡的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她的那双丹凤眼好像没有完全闭拢,眼尾依然是微微地上翘着的,含着一丝笑意,玫雯直到死,依然是个美人。
蓓嘉已经五十岁了,但她跟自己的女儿走在一起,背影看上去竟像一双姐妹。原先在清水坊的老邻居告诉她,秦太太好像快不行了。蓓嘉从清水坊搬走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俊平的母亲。秦太太躺在床上,好像只剩下了一个透明的壳。她看见蓓嘉,勉强地笑了下:“谢谢你,还想着来看我。”蓓嘉把带来的几盒营养品放在桌上:“都是老邻居了,还客气啥。”秦太太的桌上有几个相框,里面有一张俊平和一个女子的照片,蓓嘉的心被触到了一下,她想:“连俊平也老了。”秦太太知道蓓嘉在看俊平的照片,就在她的身后说:“俊平从小就倔,我让他到你家门口去采栀子,可是他死活不肯去……”蓓嘉在秦太太的床沿边坐下,拿起一个苹果,慢慢削了起来。秦太太接着说下去:“其实,俊平从香港寄给你的信,我都叫春秀拿来给我了。”蓓嘉从秦太太手里接过那一包扎好了的信,它们已经又软又旧了,但是,那里面,俊平的每一个年轻的字,都从里面跳出来,温柔地看着蓓嘉。她淡淡地说了声:“都是过去的事了,不要再提了,您还是好好养身体吧。”蓓嘉走的时候,秦太太提起精神气儿,眯着眼睛,努力地看着她,叹了口气:“蓓嘉,你还是这么美,跟你妈一样美。”
夏日的街道上,栀子花开得到处都是。蓓嘉走过一个酒楼,里面在办喜事。新郎和新娘都在门口迎客。她在边上看着这对新人。那新娘穿着温柔的、曳地的婚纱,新郎的西服口袋里插着考究的丝手绢。蓓嘉的身后,那条清水坊弄堂老早就被拆掉了,它后面的那个圣约翰教堂也不在了,但是俊平说的那句话——“我要和你结婚,你跟教堂里的那个新娘子一样,也穿婚纱”——过了三十年,居然还在。她看着那新郎,看着那张跟俊平一样的、充满锐气的、没有经过世事的、年轻的脸。她想,如果把这个新郎口袋里的丝手绢换成夏日的那朵栀子花,该会多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