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对产品的热诚(5)

爱乔布斯 作者:(美)杰伊·埃利奥特


从我在那儿工作的第一个星期开始,我就已经感受到了那里每个人十足的激情和干劲儿。我还记得有一次两个工程师在走廊偶遇时的情景,其中一人描述了他的一个尚在雏形中的想法,他的伙伴跟他说了些什么,大概意思是,“这个想法很好,你应该付诸行动”。然后第一个人回到实验室,组建了一个团队,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来研发那个构想。我敢打赌,在那段时间中,公司里几乎每天都会上演这一幕。这些项目中的大部分并不会取得任何进展,也不会获得丝毫收益,有些团队之间的研发课题甚至彼此重复。但是,这些都没有关系,这些已经足以带来改变。那时公司不但拥有充沛的资金,而且充满了创造性构想。

苹果曾有一个尚处于研发初期的项目,史蒂夫在很久之前就想要终止它,因为,他说,这一项目会与“丽莎”相互竞争。现在,他想起来要去看看那个项目的进展情况。他发现那几个团队成员在被大家戏称为“德士古塔楼”的大楼里工作,因为那附近有一家“德士古加油站”。这个团队致力于发明一种面向大众的操作容易、价格不贵的电脑,他们工作了仅仅几个月就已经研发出了一个雏形机。而且他们的电脑已经有了名字:效仿公司的名字,他们的新机器被称为“麦金托什”(Macintosh)。(该团队才华横溢的领导者,曾经当过教授的杰夫·拉斯金,选择了他最喜欢的一种苹果的名字;它将会成为“苹果学”的一部分,因此他本想用那种苹果的名字“McIntosh”为这一新机器命名,但是他却把这种苹果的名字错拼成了“Macintosh”,尽管后来拉斯金坚称,他一开始就是想要用不同的拼写方式来避免混淆的。)

史蒂夫不想再终止这个项目了。如果“丽莎”团队不想听取他对一种新的计算机处理技术的狂热鼓吹,这个由那些有着与史蒂夫相同的思维方式的计算机狂人组成的“麦金托什”团队虽然规模较小,却更有可能接受他的观点。

当这个公司的共同创始人、董事长及高科技的榜样人物开始频繁拜访“麦金托什”团队的时候,这一团队的反应是喜忧参半的。他们一方面因史蒂夫的激情和热忱而大受鼓舞,但与此同时,借用一名团队成员在其备忘录中写下的话,他们发现他“似乎带来了紧张、钩心斗角和麻烦”。是的,成就很高的人和有远见的人有时在社交能力上通常有所欠缺,或者说他们只是对于礼节和措辞不屑一顾。

他们别无选择。史蒂夫完全接手了这个团队,开始增加新成员、召集会议、设定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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