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灵魂饭(3)

21世纪中国最佳随笔2000-2011 作者:耿立


这是漫长的痛苦,从非洲的大陆来到非洲的海岸,从大西洋的这一边来到了大西洋的那一边,从美国的东海岸又来到了美国的西海岸,黑人没有自由没有财产,他们只有奴隶的身份。《解放宣言》之后,又是漫长的种族隔离和歧视:黑人不能和白人去同样的医院;黑人不能和白人去同样的学校;黑人不能和白人坐在同样的位置上。他们的厕所和他们的候车室都与白人的隔离;在汽车上和船上,黑人只能站在最后面;只有在火车上,黑人才可以坐在最前面的车厢里,这是因为前面的车厢里飘满了火车的煤烟。一位黑人朋友告诉我:“我们的痛苦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一位黑人学者在谈到奴隶贸易的时候,向我强调了印第安人的命运,他认为正是印第安人部落的不断消失,了解地理状况的印第安人知道如何逃跑,使欧洲的殖民者源源不断地运来非洲的奴隶,非洲的奴隶不熟悉美洲的地理,他们很难逃跑,只能接受悲惨的命运。

在美洲大陆的深渊里,黑人被奴役到了不能再奴役的地步,而印第安人被驱赶之后又被放任自由到极限。放任自由对印第安人造成的伤害,其实和奴役对黑人造成的伤害一样惨重。当成群结队的印第安人被迫离开家园,沿着野兽的足迹找到新的家园时,早已有其他的部落安扎在那里了,资源的缺乏使他们对新来者只能怀有敌意,背井离乡的印第安人前面是战争后面是饥荒,他们只能化整为零,每一个人都单独去寻找生活的手段。本来就已经削弱了的社会纽带,这时候完全断裂了。夏尔·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Charles 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在他著名的《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有一段这样的描述:

1831年,我来到密西西比河左岸一个欧洲人称为孟菲斯的地方。我在这里停留期间,来了一大群巧克陶部人。路易斯安娜的法裔美国人称他们为夏克塔部。这些野蛮人离开自己的故土,想到密西西比河右岸去。自以为在那里可以找到一处美国政府能够准许他们栖身的地方。当时正值隆冬,而且这一年奇寒的反常。雪在地面上凝成一层硬壳,河里漂浮着巨冰。印第安人的首领带领着他们的家属,后面跟着一批老弱病残,其中有刚刚出生的婴儿,又有行将就木的老人。他们既没有帐蓬,又没有车辆,而只有一点口粮和简陋的武器。我看见了他们上船渡过这条大河的情景,而且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严肃的场面。在那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既没有人哭喊,又没有人抽泣,人人都是一声不语。他们的苦难由来已久,他们感到无法摆脱苦难。他们已经登上载运他们的那条大船,而他们的狗仍留在岸上。当这些动物发现它们的主人将永远离开它们的时候,便一起狂吠起来,随即跳进浮着冰块的密西西比河里,跟着主人的船泅水过河。

托克维尔提到的孟菲斯,是美国田纳西州的孟菲斯。我最早是在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1897~1962)的书中知道孟菲斯,我还知道这是离福克纳家乡奥克斯福最近的城市。威廉·福克纳生前的很多个夜晚都是在孟菲斯的酒馆里度过的,这个叼着烟斗的南方人喜欢在傍晚来临的时候,开上他的老爷车走上一条寂静的道路,一条被树木遮盖了密西西比和田纳西广阔的风景的道路,在孟菲斯的酒馆里一醉方休。接着我又知道了一个名叫埃尔维斯·普雷斯利(Elvis Presley,1935~1977)的卡车司机,在孟菲斯开始了他辉煌的演唱生涯,这个叫猫王的白人歌手让黑人的布鲁斯音乐响遍世界的各个角落,而他又神秘地在孟菲斯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最后我知道的孟菲斯是1968年4月4日的一个罪恶的黄昏,在一家名叫洛兰的汽车旅馆里,一个黑人用过晚餐之后走到阳台上,一颗白人的子弹永远地击倒了他。这个黑人名叫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1929~1968)。

出于对威廉·福克纳的喜爱,我在美国的一个月的行程里,有三天安排在奥克斯福。这三天的每一个晚上,我和一位叫吴正康的朋友都要驱车前往孟菲斯,在那里进行自己的晚餐,这是对福克纳生前嗜好的蹩脚的模仿。

孟菲斯有着一条属于猫王的街道,街道上的每一家商店和酒吧都挂满了猫王的照片,那些猫王在孟菲斯开始演唱生涯的照片,年轻的猫王在照片里与孟菲斯昔日的崇拜者勾肩搭背,喜笑颜开。一辆辆旅行车将世界各地的游客拉到了这里,使猫王的街道人流不息,到了晚上这里立刻灯红酒绿,不同的语言在同一家酒吧里高谈阔论。人们来到这里,不是因为威廉·福克纳曾经在这里醉话连篇,也不是因为马丁·路德·金在这里遇害身亡,他们是要来看看猫王生前的足迹,或者购买一些猫王的纪念品,他们排着队与猫王的雕像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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