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学塾(1)

再见童年 作者:张倩怡


毛泽东十岁时也因为教师常常打学生而逃学。

他这一逃,怕挨家里打,不敢回家,

向县城方向流浪了三天。

沈从文是真正长期逃学的“堕落”小孩,

他后来成为著名的文学家,

可说是这些“堕落”的小孩中的异数。

学塾

中国旧日的基础教育机构,主要是学塾,数目相当多。十九世纪在中国住了四十年的美国人亨特说:“在中国,每一个城市或城镇,以至最小的村庄,都有自己的学校。我们在广州一带走动时,对这一点印象很深。而调查表明整个帝国情况都是如此。”《旧中国印象记》页132—133,沈正邦译,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

这些学塾近于今日的小学,但不是规范和划一的教育机构,也不属于官方学校的系统。名称和类别很多,五花八门。就程度来说,称为蒙馆、蒙学,蒙是启蒙的意思;就办学者来说,有分私塾、家塾、义塾等;就地点来看,有村塾、庄塾、祠塾,甚至家塾其实也是地点的表示。不是当时的人,很易混淆。包括学者也是各说一个系统,如李国钧《明清蒙学教育评述》(《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2年1月,页45)说私塾中分为设在主人家里的坐馆、设在先生家里的家塾、族人办的义学或义塾;在多贺秋五郎《近代中国的族塾性格》(《近代中国研究》第4辑,东京大学出版会,页208及241)又认为宗族办的可以叫家塾、义学等等;又有以为社学(明清时据朱元璋令设于乡社间的学校)、义塾等全部统称为私塾的。可见因为并非官方系统,时间又长,叫法随意,所以说法各异,其中私塾和义学的界限最难定。私塾可以泛指一切非官学的学校,也可以单指一个教师主持的私人学校。我下面用周作人对家塾和私塾的划分,且翻各回忆文章,与之大致符合。由私人办的学塾很多,个人办的主要有家塾和私塾:家塾设在主人家,请先生来教;私塾设在先生家里,招集学生往走读。周作人《三味书屋》,载《知堂回想录》。周作人是著名散文家,鲁迅的弟弟。当时人提到自己所读的学校,都清楚分开家塾和私塾。此外,有公立性质的义塾或义学,设立者可以是宗族、地方官、地方人士、都市的行会、同乡团体。由于中国是宗族聚居自治,政府不怎么负责基础教育和福利。明太祖时曾令郡县在乡间立社学,义务教育适龄入学的子弟,但似乎没有切实执行。宋代开始,衰落的宗族社会转向巩固,因此宋以后的公立学校很多有族塾性质,由族内的士绅主持,以祠堂为课室。以广东为例,按左祖右社,承前启后的观念,一村的学塾是在祖(祠堂)的后面。不过,学塾的正名不是这篇小文所能做的,我只想初步理一下它的名和义,不致用今日的观念去看这种传统基础教育机构,产生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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