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滴烈酒》(2)

一滴烈酒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早些年,我们倒是经常在酒吧熬通宵,边喝边谈,眼看着天就亮了。偶尔也会沉默不语,各自闷头喝酒。黎明时分,他会系上父亲传下来的血迹斑斑的围裙,去肉类加工区的圣伯纳德教堂望屠夫弥撒。有时我会陪他一起去。

时过境迁。肉类加工区如今是雅皮聚居的潮流之地。大多数肉类加工厂也停业了,原来的厂房变成了饭店和公寓。圣伯纳原本是爱尔兰教区,现在也成了瓜达卢佩圣母的领地。

我不记得上次看见米克系那条围裙是什么时候了。

今天这种夜谈挺少见的,而且我们都觉得有必要留下来谈谈,不然这会儿早该回家了。米克好像有点儿伤感。

“另外一条路,”我说,“什么意思?”

“有些时候,”他说,“我觉得好像别无选择。我是命中注定要走这条路的。可最近我不这么看了,因为现在我的生意干净得像狗牙似的。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要说像狗牙?”

“不知道。”

“我问问克里斯廷,”他说,“她会坐下来摆弄电脑,三十秒钟就能告诉你答案。当然了,前提是我得记得问她。”他不知想起了什么,浅浅地笑着。“可当时我没看清,”他说,“我已经变成了一个职业罪犯。当然了,这方面我可不是什么开路人。我们那儿最主要的职业就是犯罪。周围的街道简直是犯罪职业高中。”

“您可是优秀毕业生。”

“没错。如果小偷和流氓真要开毕业典礼的话,我说不定还能代表全体毕业生发言呢。不过,说实话,我们那儿也不是所有人长大都成了罪犯。我父亲就很体面。他是——呃,算了,看在他已经去世的分上,我就不说他是什么了。不过他的事儿我跟你说过的。”

“确实说过。”

“归根到底,我父亲是个体面人。每天早起去工作。我几个兄弟走的路也比我光彩。一个当了牧师——当然,也没当多长时间,他后来不信上帝了。约翰是很成功的商人,社区的支柱。还有丹尼斯,可怜的孩子,死在越南了。我跟你说过吧,我还特意去了一趟华盛顿,就为了在纪念碑上找他的名字。”

“说过。”

“我真的不适合当牧师。我甚至连骚扰那些祭童的兴趣都没有。我也无法想象自己像约翰那样拍完马屁接着数钱。你猜我想干什么?我有时候想,其实当初应该走你这条路。”

“当警察?”

“这想法很奇怪吗?”

“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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