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勋爵则要求立即对波士顿采取惩罚措施。他说,波士顿人民阻挠税收官员执行任务现在已属第三次了,对波士顿居民加以惩罚是他们罪有应得。也许有人会说,并非人人都是肇事者,对全城加以惩罚会伤害无辜。这种说法并不正确。譬如说,在国王理查二世时代,伦敦的拉姆博士被一些不知名的人杀害,整个伦敦城就受到了惩罚。他说,波士顿比上述例子更可恶,它已经连年捣乱达七八年之久。波士顿是北美一切骚动中的罪魁祸首,它一直在表示它想破坏大不列颠法律在马萨诸塞湾地区的行使,所以必须对它立即加以惩罚。
上议院议员桑德威契向他的同仁们说:“诸位勋爵,请相信,只要炮声一响,就会把他们(波士顿人)吓跑,他们将能跑多快就跑多快,这是不成问题的,诸位根本不用为这件事操什么心。”另有一位克拉克将军说,他只要带1000名正规军,就可以从缅因打到佐治亚,并且可以割除所有的男性的生殖器。对有些人要用武力,对另外一些人则只需要吓唬就行了。
国王乔治三世也在1774年11月18日下了狠心,公告如下:
新英格兰的各个政府已进入叛乱状态,必须予以打击,以决定它们是否将继续臣服大不列颠,还是将告独立。
这样,一场镇压活动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
正是:
自古强权迷武力,持刀执戟把民欺。
岂知人心难威慑,大卫泥丸毙歌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