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士大夫们通过太学、书院、会馆等等各种公共交往的方式互相联络,有所组织,但在古代中国,实际上并无形成类似现代公共领域的可能。公共领域,作为一种提供政治合法性基础的公共交往和公众舆论,它的建构不是独立的,一方面需要有现代的代议民主制配合,另一方面要有人民主权理论作为观念的预设。与中世纪教皇代表上帝赋予国王统治合法性不同,在古代中国,士大夫并没有替天加冕的权力,士大夫的清议,虽然可以对皇帝实行软制约,但缺乏制度性的保障,自身也没有强有力的组织体系,无法形成类似欧洲中世纪那样的神权/皇权二元化建制。
另一方面,从思想史的渊源来说,儒家的政治哲学虽然有孟子这一系的民本主义传统,但也有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的另一系传统,虽然都有限制皇权的意思,但从观念上说,皇权既然有两重来源,既来自“天命”,又来自“民心”,这种模糊的二元合法性,形成了皇帝与士大夫之间的非制度化的不确定关系:当皇帝处于强势时,他可以自称代表了“天意”,不理睬士大夫的清议;只有当皇帝处于弱势时,才会惮于士大夫凭借“民意”的威慑,有所节制。因此,儒家的民本主义虽然拥有公众舆论作为权力合法性的内涵,但这样的内涵由于没有人民主权理念的配合,依然保留着“天意”的终极价值,所以始终无法开拓出现代的民主观念和公共领域的现代体制。
纵然如此,在现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形成过程之中,儒家的民本主义思想依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后者为前者提供了不可缺少的“传统合法性”的价值。这是因为,最早在中国重视公共领域的,是以“托古改制”为特色的维新派。在他们论证和建构公共领域的时候,大量提到了孟子的民本主义思想,以及东汉太学、宋明书院、明末东林党等中国士大夫的清议传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黄宗羲的思想给了清末维新派极大的启发。
正如已经有许多研究者所注意到的那样,明末在中国现代思想的萌芽和形成之中,是一个极重要的时期,可以说是开了中国现代思想的先河,顾炎武、王夫之和黄宗羲分别以古代的方式提出了类似现代民主的想法。尤其是黄宗羲,在限制皇权的思考过程中,破天荒地提出了重新理解和建构“学校”的问题。所谓“学校”,在过去,一般都被理解为是培养人才的场所,但东汉太学和明代书院留下的抗议传统,令黄宗羲感到有必要将“学校”重新定位,使之成为制约皇权的公众舆论空间。他说:“学校所以养士也,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在他之前,孟子虽然提出了皇权的合法性出自“民心”,但孟子并没有解决“民心”的建制化问题。黄宗羲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个提出了将“民心”即社会舆论通过“学校”这一士大夫的公共空间加以落实,而且明确指出“学校”的公议是政治合法性的唯一来源:“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在黄宗羲看来,不是皇帝,而是“学校”形成的舆论,才是天下是非的标准,身为天子的皇上也要以其是非为是非,这是一个很了不得的贡献。之所以了不得,乃是因为到了黄宗羲这里,公众舆论的设想才不再像以前那样缥缈悬空,而是落实到具体的社会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