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原因是随着罗马霸权扩大、市场扩大而导致的“骑士阶级”的兴起。
拉丁语中的“equites”被直译为“骑士阶级”,被人联想为骑兵的意思。假如意译,应译为“经济阶级”。他们负有向罗马军队提供骑士的义务,意味着他们拥有的资产额按表一的划分不低于第一等级即贵族阶级。但为了和担当国政的贵族阶级以至元老院阶级相区别,他们被称为“骑士阶级”。由于祖上没有人担任过执政官,与名门贵族和平民贵族相比,从政对他们来说是个难关,所以他们选择了经商之路。根据法律,元老院阶级的人士被禁止经商,使得“骑士”们在这个领域得以大显身手,而罗马的不断强大又使他们的市场持续扩大。
“骑士”们的“业务”门类非常多。最初主要从事的业务是承包代理征收租税,以从中收取手续费作为收入来源。应缴纳租税的人们,往往会为缴税而临时借款,于是贷款又成为“骑士”们的业务。他们贷款给这些纳税人,以后再催讨欠款本息。罗马元老院对于以恶劣手段从事金融业的人虽没有听之任之,但在实行共和政体时期也没有对其进行整顿。后来暗杀恺撒的主谋布鲁图,放贷的利息高达48%,令见多识广的西塞罗也大吃一惊。当时正常的贷款利息,年利率仅为12%。
军需品的采购,也成为“骑士”们的业务。这项生意怎样品味都是“肥差”,即使现在谁能做这项生意,也能使人产生丰富的联想。
公共事业的建设,也由“骑士”们来承包。与罗马成为富足国家相伴,这个时期发明了用石灰和火山灰混合而成的水泥,促进了建筑的繁荣。从公元前190年到公元前140年期间,以提供用于审判、会谈和市民集会的场所为目的,相继建设了霍里亚会堂、艾米利亚会堂和森普罗尼亚会堂,还重建了8座神庙。公元前179年修建了横跨台伯河的石桥。公元前144年修建了工程规模前所未有的马奇亚水渠。此外还上马了重新铺设道路和填海造地等建设工程。这些大规模的公共事业建设工程,由于投资巨大,“骑士”们就采用寻找合作伙伴组织合伙公司的办法来承担。
这些与现代公司相似的经济组织,在罗马以外的地区灵活地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他们将总部设在罗马,在行省和同盟国设立分部。分部中,活跃的多是那些原本就具备较强经商能力、希腊血统的意大利人。
这些人能够在经济领域如鱼得水,与元老院阶级有人暗中支持密不可分。元老院议员经商,在法律层面是被禁止的,但法律常常会有漏洞。很多元老院议员把自家的奴隶恢复自由,成为“解放奴隶”,把资产放在这些“解放奴隶”的名义下加以运用。从弹劾西庇阿事件暴露出,老加图就是通过自家的奴隶投资经商的。总而言之,越是富人就越富。
如果出现了财富超过了自身需要的增长,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考虑投资。而最合适的投资对象是土地,这在古今中外都是通例。本来未拥有不动产,放弃从政而选择经商的“骑士”们,同样把土地作为首选的投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