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9月27日,李鸿章于北京贤良寺去世,享年78岁。在晚清几位“中兴名臣”中他是活得最长的一位(曾国藩61岁,左宗棠73岁,胡林翼49岁)。今天,只要我们将李鸿章的一生回顾一番,并与其他几位“中兴名臣”作一番比较,便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他之所以遭人唾骂,原因似乎就是因为他活得太长了一点,他如果早死几年,或许历史就不是这样了。
此话看起来有道理,如果他早死五年,他就没有机会签下《辛丑条约》、《中俄密约》和《马关条约》等那么多丧权辱国的条约了;如果早死十年,甲午战争还没有爆发,他就没有机会犯那些自失先机的错误了;甚至他死得再早几年,更没有机会犯“甲申之变”前后的那些小儿科的错误了……看起来李鸿章确实就是因为在这一系列事情的处理上的失误,才造成了大失败,正所谓勇于任事终败于事。然而真是这样吗?李鸿章的失败真的只是失败在他处理这些事务上的技术性失误吗?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不妨反过来设想一下,如果当时李鸿章在这些事情的处理上采用了相反的手段,其结果又会怎样,我们是不是一定就会因此而赢,历史是不是一定就会改写?谁又能作出肯定的回答?谁又敢作出肯定的回答!因为此时的实际情况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今天李鸿章以这种方式躲过了这一劫,但还有明天,还有后天,还有种种陷阱在等着他,他逃过了初一,就能逃过十五吗?因此,说李鸿章只是因事而败,也只说在了表面。看起来李鸿章的确失败于外交,但归根结底还是在内政而并不在外交,至少不全在外交,更不全在他处理外交事务的失误上,尽管他的确有失误。
1896年,李鸿章出访欧美诸国,6月出访德国时受到有“铁血宰相”之称的德国宰相俾斯麦的热情接见,会谈中李鸿章向俾斯麦直言不讳地问了一句他最想问的话:“为大臣者,要为国家有所尽力,而朝廷与己不合,群掣其肘,于此而难行厥志,怎么办呢?”
李鸿章问得如此直截了当,俾斯麦有切身感受,虽有难言之隐,但也直言相告,“首在得君,得君既专,什么事不能做呢?”但是俾斯麦又说,“如果不是真正的君,而是一小人或妇人,那就很难说了。”
李鸿章听了俾斯麦此言深深地点了点头,半天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