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王国自洪武五年(1372年)起,向明朝纳贡称臣。1606年日本萨摩藩主岛津家久出兵入侵琉球,试图强制琉球王中断与中国的宗属关系,遇挫未果。1871年12月,琉球国船民因海风漂流到台湾,其中54人被台湾土著(即“原住民”)杀害,剩下的由清政府护送回国。当时的琉球是清朝的附属国,对此事并未提出异议,事件就此平息。日本政府也对此事完全不知情。第二年日本使者到中国换约,从清政府的邸报中看到此事,于是一面向本国政府报告,一面到清朝总理衙门交涉,探听清政府对琉球和台湾的态度。总理衙门回答说:“二岛(指琉球、台湾)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决固在于我。何预贵国事,而烦为过问?”这个回答本来很好,但总理衙门偏又画蛇添足地说:“杀人者皆属生番,姑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这样就让日本抓住个把柄。日本拿“化外”两字大做文章,说台湾土著的居住地不是中国领土,并以此为借口进攻台湾。 1874年2月,日军便在台湾琅峤登陆,开始了对台湾的进攻。
对于日本来说,这次行动相当冒险,不仅因为当时中日国力悬殊,而且国际舆论也不支持日本此举。至当年8月,日军增至3600人,但仍然进攻不利,由于天气炎热,疾病滋生,导致了日军士气低落。当时,日本意识到胜算太小,就派了公使大久保利通抵达北京,争取体面地结束战争。当年9月,日本公使来华,先是虚声恫吓,后来又表明了结束战争的所谓“诚意”,他说明了日本出兵台湾费尽财力,并指出中国不能让日本军队空手而归,应当支付一些军费,而后日本才会撤兵,这样双方面子上都过得去。清政府则觉得自己在战争中处于优势,以赔钱来结束战争说不过去,而又不想为“化外生番”费太多精力,也想尽快地了结此事。于是,清政府表示对在台湾“被害之人”酌情给予“抚恤”,这就等于承认了赔款。当年10月31日签订的《北京专约》中,“琉球人遇害”被写成了“日本国民遇害”,日军进攻台湾则被写成了“保民义举”,中国以所谓“抚恤”的名义,赔偿白银50万两。《北京专约》为后来日本兼并琉球提供了有力的根据。1879年4月,日本占领琉球,改其名为冲绳县。摆弄完台湾后,野心勃勃的日本又把矛头指向了朝鲜。当时的朝鲜仍处于闭关自守的封建王朝控制下,生产力落后,国内政局不稳定,只是靠清王朝的援助勉强维持。明治维新后,日本开始加强发展在朝鲜的势力,并通过各种外交手段,力争使朝鲜摆脱清政府的控制,而成为“独立国”。但由于没有足够的实力作后盾,日本的外交努力并不太成功。1882年,朝鲜爆发了“壬午兵变”,日本则借机出兵朝鲜,迫使朝鲜政府同意日本军驻扎于朝鲜。1884年,日本趁中国忙于中法战争之际,鼓动驻朝公使竹添发动了亲日的“开化党”政变,仅在12月4日一夜间就推翻了保守派的政权。次日,朝鲜国王下诏革新政治,建立了开化党政府。保守派连忙请求中国军队支援,于是,清政府就以保护朝鲜政府为名,派2000精兵讨伐乱党,于12月6日攻入朝鲜王宫。竹添寡不敌众,遂焚烧了使馆,连夜逃走了。动乱中开化党的首相、大臣及三十多名日本人被杀。日本政府接到竹添的急报后,立即派外务大臣率领大批军队进入朝鲜,清政府同样也派了钦差大臣带领陆军和军舰到达朝鲜。在双方的对峙中,日本明显感到军事准备不足,因此放弃了军事行动,转而运用外交手段。当时,日本国内有不少人主张趁中法战争之机迅速发动对华战争,但是,以伊藤博文为首的一派人,考虑到日本国力,特别是军事力量的不足,不想贸然与中国开战。他们主张“速节冗费,多建铁路,赶添海军”,并希望以此积蓄力量。1885年春,伊藤博文作为日本特派全权大使,到中国与清政府就朝鲜问题进行谈判。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伊藤博文每每以回国来要挟清廷,终于李鸿章大怒道:“朝鲜事,中国并未办错,其错处全在竹添;若因此决裂,我惟预备打仗耳!”虽然如此,在纠缠多日后签订的《天津条约》中,日本仍然取得了向朝鲜派兵的权利。条约签订之后,清政府则任袁世凯总领朝鲜事务,并督促他加紧对朝鲜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