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开卷交代成书的过程,大致是如下几层。石头自愿下凡;投胎入世去经历享受人间快乐;经过一番磨难之后方才晓得红尘入世的真实情况并非他(石头)原来想象的那样简单。
据见过曹雪芹原书全本的富察明义所记,书的结尾是“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所以,《石头记》这个书名,本来就是指此书是石头自己撰写的自身经历。其下文又说,不知过了多久,忽有一位空空道人路过此处,见一块大石上字迹斑斑,是一部自传小说体;他不但大感兴趣,传抄回来,问世传奇,而且还自己改名为《情僧录》,这又是一层曲折;然后,这才说后来又出来一位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据拙见看来,石头也好,空空道人也好,情僧也好,曹雪芹也好,实际上是四者一也,一者四也。
现在的重点是要讲一讲“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是真实的经历之记载吗?经过考证,我不能不承认其字字符合史实,并非故弄玄虚。简单举例来看,《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上写明:“至脂砚斋(乾隆)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那么,我根据这一句“再评”倒退十载,则曹雪芹开始著书时约在乾隆九年的光景,那时他该当是二十二岁之年;而这和甲戌本《石头记》卷前的七律题诗结尾,恰好就有“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之句,可谓密贴无间,如符契之吻合。这就使我认为方才所引的“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等等层次都是真实的。
那么,读者就会问了:十载著书可以承认合理,可是增删一定是五次,你有什么特别的考证功夫吗?
好!我这文章一开头就面对着“质问”和“挑战”来了,但我有勇气应答解说,绝不含糊。我说“五次”,没问题就是五次。请听我的理由。
乾隆甲戌是十九年,已然是再评;再评者,真实情况是指第二次抄录评阅。所谓抄录评阅者实际就包含了增删、修改、调整、润色等撰述工序,也就是说大约乾隆九年曹雪芹着手著书,十年之后已经是第二次评阅润色了。恰好,庚辰本《石头记》中保存了一页珍贵无比的记载,上写:“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你看,乾隆丙子是甲戌后的第二年,换言之,是隔了二年,脂砚斋又进行一次抄录评点。为何非要“对清”?这就表明,这一次抄阅评点必然又有增删润色的功夫。好!这已十分明确,乾隆丙子年已然是增删、批点、抄阅了。
巧极了!打开脂砚斋重评批点本《石头记》,给你最强烈的印象是那些密密麻麻分布在左右上下的朱笔批点文字,其清楚入目的纪年月日就是己卯冬月。请你细看,己卯者不就是丙子以后的第三年吗?当中实际又隔了三年,脂砚斋又在那里进行辛苦的工作,于乾隆二十四年,清抄出对己卯本和庚辰本两本的批点加工。再看朱批的另一次纪年是哪年呢?就是壬午夏。壬午者是乾隆二十七年,上距己卯二十四年恰好又隔了三年。
综上,从甲戌的“再评”,到壬午夏又作评点,恰好是五次。因此这“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八个字完全真切,绝非虚辞。而《红楼梦》开卷中只说是曹雪芹在悼红轩中的撰作,绝口不提脂砚斋一字,这又何也?须知,那时脂砚斋因系戴罪之身,不敢露出真名;但他们俩合作的情况已跃然在目了。
行文至此,我收到美国寄来拙著《曹雪芹新传》的英文译本,书名为《高贵与卑贱之间》。笔者于1953年出版《红楼梦新证》之后,直到1964年,又把曹雪芹传记写成并正式出版问世。其实,《红楼梦》在西方已经有十多种不同文字的译本,只是介绍这部伟大小说的作者曹雪芹的专著一直不见于西方文苑。经过多年的努力,不但我自己再三地重写曹雪芹传记,近年来也得到美国学友的热情协作,完成了英文翻译全本。此书于2009年11月1日于美国纽约正式出版。纵观红学研究史,从1764年到2009年,中间已经是二百四十五年之久了,这才有了英文译本曹雪芹传记。这位与莎士比亚齐名的大文豪可以为西方的读者知晓与了解,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大事,特附记于此。
诗曰:
(一)
不劳多扰复多疑,五次增删确可知。
冬夜卯年雨窗午,一方小砚泪研脂。
(二)
天上传书化彩云,青霄飞渡散清芬。
人间早说红楼梦,世界方瀛绛洞芹。
己丑年十月初九
2009-11-25
于红庙脂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