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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条铁路有多难(3)

大历史的小切面:中国近代史的另类观察 作者:周英杰


但麦华陀拒绝接受冯道台的要求。他的理由很简单——当初清朝政府是同意使用该块地皮用以修路的,因此英国人并没有违背中英之间所签署的各种条约。麦华陀还函告在北京的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请求威妥玛出面与总理衙门交涉此事。

而此时的中英关系正被著名的马嘉理案所困扰。

1875年2月,英国驻烟台领事馆的工作人员马嘉理(马嘉理的身份在李提摩太的回忆录里有详细的记载)等人在云南省的腾越地区被云贵总督岑毓英指使下的当地土人戕害,英国政府以此为由向清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强硬的要求。后来,双方在清政府的洋客卿赫德的调停下,由李鸿章和威妥玛在小城烟台展开谈判。经过一个多月的舌剑唇枪,终于光绪二年七月二十六日(1876年9月13日)在烟台的东海关税务司公署签订了著名的《中英烟台条约》。

在烟台逗留的一个多月期间,李鸿章和威妥玛的话题除了议结“滇案”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话题就是如何解决围绕吴淞铁路所产生的纠纷。

也是祸不单行。此前的农历六月间,吴淞铁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个中国人被运营的火车碾压而死,这不免使得本就是个问题的吴淞铁路纠纷更加复杂。在权衡利弊之后,英国方面明显有做出让步的意思。

威妥玛主动向李鸿章表示,如果李鸿章愿意出面解决这一争端,那么马嘉理案的赔偿数额可由威妥玛做主降低为20万两白银。尽管上海地方不属于李鸿章的辖区,但为了尽早结束纷争,所以在从烟台返回天津之后不久,李鸿章即派道员朱其诏、盛宣怀前往上海,会同冯焌光,在上海和南京等地与威妥玛的代表梅辉里展开谈判。经过双方的多次协商,终于在光绪二年九月初八日(1876年10月24日)达成了了结吴淞铁路纠纷的正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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