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认为,生产力是引起生产关系变动的最高动因。在阐释唯物史观时,李大钊把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称为社会的经济构造,把社会政治、法制、伦理、哲学等要素的总和称为表面构造。认为“经济构造是社会的基础构造,全社会的表面构造,都依着他迁移变化”《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第1版,第53页。。也就是说,社会经济关系决定其它关系的存在和发展,生产关系相对于政治、伦理、哲学等要素来说,是更为根本的东西。那么,生产关系的存在和发展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李大钊认为,是马克思所说的“物质生产力”。他强调指出:“表面构造常视基础构造为转移,而基础构造的变动,乃以其内部促他自己进化的最高动因,就是生产力。”《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第1版,第59页。他还具体分析指明:“由家庭经济变为资本家的经济,由小产业制变为工场组织制,就是由生产力的变动而决定的。”《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第1版,第53页。
李大钊进一步指出,生产力不仅决定生产关系,而且是整个社会组织及其变动的深层根源。李大钊认为,生产力决定着社会组织的存在状况。“社会组织即社会关系,也是与布帛菽粟一样,是人类依生产力产出的产物。手臼产出封建诸侯的社会,蒸汽制粉机产出产业的资本家的社会。”《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第1版,第59页。不仅如此,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还决定着社会组织的发展变化,“生产力一有变动,社会组织必须随着他变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第1版,第59页。。为了深刻说明这一论断,李大钊分析和揭示了社会组织随着生产力变动而变动的具体过程。在他看来,一定的社会组织是适应一定生产力的需要而产生的,社会组织在当初是助长生产力发展的一种力量,但后来逐渐成为生产力发展的绳索和阻碍。生产力是不断发展的,而社会组织则是相对稳定的。这样,“发展的力量愈大,与那不能适应他的社会组织间的冲突愈迫,结局这旧社会组织非至崩坏不可。这就是社会革命。新的继起,将来到了不能与生产力相应的时候,他的崩坏亦复如是”《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第1版,第59—60页。。李达也说:“一切生产关系财产关系,是社会制度的基础;一切社会宗教、哲学、法律、政治等组织,均依这经济的基础而定。”“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至于一定程度时,就与现社会中活动而来的生产关系财产关系发生冲突”《李达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7月第1版,第30页。,这样,便引起革命。这表明,李大钊、李达等人已经认识到,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根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前进的根本动力。
李大钊在着重阐述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高动因的同时,还深刻揭示人们不应该、也不可能离开生产力基础去主观随意地改变社会组织。他强调指出:“这个生产力,非到在他所活动的社会组织里,发展到无可再容的程度,那社会组织是万万不能打破。而这在旧社会组织内,长成他那生存条件的新社会组织,非到自然脱离母胎,有了独立生存的运命,也是万万不能发生。恰如孵卵的情形一样,人为的助长,打破卵壳的行动,是万万无效的,是万万不可能的。”《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第1版,第60页。马克思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等一系列著作和文章中,全面阐述了“两个决不会”的深刻思想,即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李大钊的以上论述,是对马克思“两个决不会”思想的全面而准确的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