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不符合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史 作者:黄宏


首先,“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的前提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

这一理论的前提是:认定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认定在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阶段始终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矛盾,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判定在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它的理论支柱,是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只消灭了经济上的剥削阶级,“政治上思想上的地主、资产阶级”还会长期存在。这个理论支柱是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因为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理,划分阶级的唯一科学标准,是生产关系,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是经济制度,而不是什么政治思想。仅仅以资产阶级思想的存在来说明资产阶级的存在,这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

社会主义社会始终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还背离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314页。这里说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带有“旧社会的痕迹”、存在 “资产阶级权利”,实行按劳分配的共产主义,即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列宁明确指出,所谓过渡时期,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列宁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3版,第521页。。过渡时期与社会主义社会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征,不能相提并论,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把“过渡时期”定为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社会阶段,又把马克思、列宁关于过渡时期(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的矛盾的大量论断,统统搬用于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发动一次比一次激烈的政治运动的理论根据。

其次,“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的中心内容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

这个理论的中心内容是:中央出了修正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任务是反对修正主义,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这在理论上混淆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修正主义,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和社会主义原则看作修正主义。什么是修正主义?按照列宁在《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等著作中和斯大林在《季诺维也夫所理解的修正主义》中所作的解释,从根本上说来,是用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或者说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全面推翻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抛弃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否认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能够论证社会主义的必然性,否认资本主义矛盾日益尖锐化,否定无产阶级,否定无产阶级采取革命手段去夺取政权和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否定无产阶级政党必须为实现共产主义这一最终目的而奋斗。这些观点成为完整的思想体系,而且采取修改马克思主义的形式,才是修正主义。“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从来没有对修正主义作过准确的解释,而把党内同志间不同意见当作所谓“修正主义路线”,把党内不同意“左”倾主张的人视为所谓“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把坚持八大路线判定为推行所谓“阶级斗争熄灭论”,混淆是非和敌我,完全离开了列宁、斯大林对修正主义的正确解释。确凿的事实证明,党内根本不存在所谓推行“修正主义路线”的“资产阶级司令部”。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所确定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任务,也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根本任务的理论。马克思思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293页。列宁也明确指出:“在任何社会主义革命中,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结构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列宁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3版,第490页。不仅如此,列宁还反复强调要把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提出“夺取了俄国”以后应当“管理俄国”《列宁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3版,第477页。。由此可见,各国无产阶级都需要依次解决以下三个基本问题: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大力发展生产力。我们经过28年的奋斗,在1949年夺取了政权。建国后用了七年时间,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此后的根本任务显然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以主观臆造的反对修正主义、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权本任务,不但只字不提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至关重要的任务,反而大批特批所谓“唯生产力论”,显然是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

最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的核心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

这个理论的核心是: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还要进行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而且还要进行多次。这是背离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革命的理论的。政治革命就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统治。马克思说:“一般的革命――推翻现政权和破坏旧关系――是政治行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12月第1版,第488页。“只有在没有阶级和阶级对抗的情况下,社会进化将不再是政治革命。而在这以前,在每一次社会全盘改造的前夜,社会科学的结论总是:‘不是战斗,就是死亡;不是血战,就是毁灭。问题的提法必然如此。’(乔治?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195页。恩格斯说:“革命就是一部分人用枪杆、刺刀、大炮,即用非常权威的手段强迫另一部分人接受自己的意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227页。列宁说:“无论从革命这一概念的严格科学意义来讲,或是从实际政治意义来讲,国家政治从一个阶级手里转到另一个阶级手里,都是革命的首要的基本的标志。”《列宁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3版,第25页。在我国,政治革命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都要进行“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去革谁的命呢?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革领袖、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命,只能是损害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土义制度,只能是无产阶级自己捣乱自己。用“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来解决党内问题,对付党内有不同意见的人,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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