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文化大革命”是《决议》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根据邓小平的意见,《决议》在概括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论点即“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主要内容之后明确指出,这些“左”倾错误观点,明显地脱离了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轨道,必须把它同毛泽东思想完全区别开来。《决议》从“文化大革命”的历史事实出发,分四个方面深刻论证了毛泽东的这些观点既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也不符合中国实际,它们对我国阶级关系以及党和国家政治状况的估计是完全错误的。首先,把“文化大革命”说成是同修正主义或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这个说法没有事实根据,并且在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政策问题上混淆了是非。其次,这些是非混淆必然导致敌我混淆。“文化大革命”所打倒的包括刘少奇在内的大批所谓“走资派”,恰恰是党和国家各级的领导干部,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骨干力量。第三,“文化大革命”名义上是直接依靠群众,实际上既脱离了党的组织,又脱离了广大群众。第四,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决议》在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同时,将“文化大革命”本身与“文化大革命”十年历史区分开来。既然对“文化大革命”进行了彻底的否定,那么整个“文化大革命”是否就是“反革命”,这十年历史是否就是整个漆黑一团?邓小平—再表示,不能同意将十年“文化大革命”视作“反革命”的说法。他指出,“文化大革命”的确是一个大错误,但是我们党还是粉碎了林彪、“四入帮”两个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一直发展到今天。尽管我们党的生活在十年当中处于—种极不正常的状态,但我们党却是始终存在的,这从根本上保证了我们的人民政权、人民军队和整个社会的性质没有变,各项建设工作能在曲折中进行并取得一定的成就。他还认为,这十年中间,也还有健康的方面。所谓“二月逆流”,不是逆流,是正流嘛,是同林彪、“四人帮”的反复斗争嘛。应该说,十年“文化大革命”,既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疯狂干扰、破坏的一面,更有广大党员、人民群众与之进行坚决斗争的一面。尽管这方面斗争艰难曲折,但一直都未曾停止。《决议》指出,“文化大革命”整个过程的严峻考验证明,党的八届中央委员会和它所选出的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书记处的成员,绝大多数都站在斗争的正确方面;我们党的干部,绝大多数是忠于党和人民的,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的信念是坚定的;遭到折磨和打击的知识分子、劳动模范、爱国民主人士、爱国华侨以及各民族各阶层的干部和群众,绝大多数都没有动摇过热爱祖国、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的立场。正是由于全党和广大工人、农民、解放军指成员、知识分子和干部的共同斗争,使“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但仍然取得了进展。在国家动乱的情况下,人民解放军仍然英勇地保卫着祖国的安全。十年中我国对外工作也打开了新的局面,外事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决议》所采用的这种对“文化大革命”的正确分析方法,真正贯彻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决议》对“文化大革命”的否定,不是简单的否定,而是着眼于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团结一致向前看。对待自身错误的态度,是衡量一个政党是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恩格斯指出,伟大的阶级无论从哪方面学习都不如从自己所犯错误的后果中学习来得快。邓小平一再强调,“文化大革命”尽管是一场全局性的错误,但同时它也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份宝贵财富。《决议》正是以这种积极态度来对“文化大革命”作出历史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