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必然要进行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的总和是物质文明,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的总和是精神文明,任何社会的进步终将表现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早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就第一次提出了“精神生产”的概念,后来又对“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作了区分,并正确地阐明了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关系。列宁则在《论合作制》中指出,“只要实现了这个文化革命,我们的国家就能成为完全的社会主义国家了”《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3版,第774页。。这实际上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也明确指出:“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毛泽东文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第1版,第345页。以后,他又系统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的理论。
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概念并对其进行系统阐释,则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依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发展的现实需要完成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建设的突飞猛进,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随着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发生了可喜变化。同时,也出现了不少不健康的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思想滋生蔓延,“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死灰复燃。这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实践表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如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成为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这种状况,1979年9月,叶剑英在庆祝建国三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他指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些都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也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8月第1版,第234页。同年10月,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邓小平重申了这个思想,强调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980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从而第一次明确揭示了精神文明的内涵。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正式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立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的十大基本内容之一。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政治报告又全面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地位、作用、内容及其与物质文明的关系作了明确揭示。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位,报告创造性地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没有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兴衰和成败的战略方针。关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报告指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物质文明是不可缺少的基础,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的建设不但起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保证它的正确的发展方向;两个文明的建设,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报告认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大体可以分为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其中,文化建设是指教育、科学等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知识水平的提高,思想建设是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革命理想、道德和纪律的建设,而这两方面又是互相渗透和互相促进的。参见《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6年10月第1版,第25、26—27、29页。这一系列的阐发,构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的初步轮廓。
党的十二大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经济建设取得了飞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日益活跃,精神需求不断增长,这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高度,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出发,着重解决了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和全局性的认识问题。一是重申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决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二是确定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三是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参见《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8年5月第1版,第1173—1176页。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长远意义”的指导方针,明确将其纳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轮廓”。至此,较完整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体系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