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改革总体上是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每推进一步,市场机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就强化一步。从实践上看,改革率先在农村展开,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的价格,取消统购统销,搞活了农村经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后在城市进行了包括企业体制、计划、物资、劳动工资、金融、商贸、物价、财税等多方面的改革,其重点是国有企业从扩权让利向两权分离和承包经营的机制转变,其关键是价格体制从调放结合、双轨制到市场定价的过渡;与之相应,计划体制方面指令性计划大幅度缩小,指导性计划成为主要形式,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增强。总的看,这一阶段的改革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还不够明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尚未正式确立。
从理论上看,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和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三届四中全会后则提出建立适合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但是,在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以前,改革究竟要建立什么样的经济体制,目标究竟是什么?在理论上并不是很明确的,大体上有这么几种提法:一是建立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二是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三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为了统一全党的认识,江泽民于1992年6月9日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对这一问题专门进行了阐述。这篇讲话论述了资本主义也有计划、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等重要观点,总结了我们党对计划和市场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过程,概括了我国社会主义的新经济体制的主要特征,指出:“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尽快建立社会主义的新经济体制。而建立新经济体制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要正确认识计划和市场问题及其相互关系,就是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加重视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他认为,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可以为大多数干部群众所接受的”《江泽民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第198、202页。。这个讲话为随即召开的党的十四大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调。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召开。江泽民在大会报告中明确提出:“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要求我们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江泽民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第226页。
十四大报告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要大力发展全国的统一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的作用,并依据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还首次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都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宏观调控上,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江泽民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第227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改革目标的确立,是把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转化为体制和机制的首要环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突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标志着我国的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