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在担任了三年半的文职雇员以后,我接到信函,命令我参加FBI学院举办的特工培训班。在随后的17周中,我努力学习每门考试课程,集中精力练习射击技能,并强化了自己的体能。我几乎每门课程都名列榜首。
毕业以后,我被分派到南卡罗莱纳州哥伦比亚市FBI地区中心局的逃犯缉捕组。许多特工在刚从事这项工作时,都要进行乏味的背景调查,但我在两个星期以内就开始追捕罪犯。在这个职位上工作数周以后,我所在的办公室就收到了警报,说某个南卡罗莱纳州的杀人犯潜伏在加利福尼亚。分析表明,他在流窜过程中,极可能回到位于我们这个地区的家中。通过联络逃犯家人并侦查其余的每个已知同伙,最终,我和同事尾随着他,来到一座被棕榈树和杜鹃花丛环绕着的破旧白色公寓中。此时已经是8月底了,当房东让我们从前门进去时,室内热得出奇,我几乎都快要晕过去了。我迅速穿过公寓,发现这个人正从床上起来伸手去拿放在床头柜枪套中的手枪。幸好,在我不得不开枪自卫之前,他停了下来。对于像我这样始终渴望成为《执法铁汉》中的主人公那样的年轻人来说,这种经历的确令人非常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