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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传》共和政体适合中国吗(1)

梁启超传(套装上下册) 作者:解玺璋


不过,他更关心的还是美国式的共和国体能否实行于中国。在整个旅美期间, 这个问题始终纠缠着他,念念不忘,挥之不去。这种内心的纠结和冲突在旧金山几 乎达到了不可调和、不能平复的程度。旧金山是美国华人聚集最多的城市,当时有 人口三十四万多,其中华人就占了两万七八千人。这里的维新会成立得最早,注册 会员有上万人之多。梁启超抵达之时,人们奏响军乐迎接他,据说,盛况超过了纽约。 这使他感到很兴奋,当即表示 :

吾以为,欲观华人之性质,在世界上占何等位置,莫如在旧金山。何 以故?内地无外人之比较,不足以见我之长短。故在内地不如在外洋。外 洋华人所至之地,亦分两大类,一曰白人少而华人多者,白人为特别之法 律以待我,如南洋诸区是也 ;二曰白人多而华人少者,我与彼同立于一法 律之下,如美洲澳洲诸区是也。其第一类者与内地几无以异,故亦不足研究, 所研究者第二类而已。第二类之中,其最大多数之所在,莫如旧金山。(同上,104 页)

梁启超在旧金山住了一月有余,他都看到了什么呢?他首先考察了华人的职业 以及他们的生活状况 ;其次,他考察了华人的组织情况,各种名目的社会团体和公 共慈善事业 ;最后还考察了当地华人报馆的情况。他对旧金山华人社会所作的这番 考察,使他看到,华人确实有其所长,比如不肯同化于外人,梁启超认为,这种国 粹主义、独立自尊之特性,是建立独立自主之国家的元气。又如很有侠义情怀,再如很有冒险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最后还有勤俭守信用的美德,这些都是华人的长 处。同时,他也看到了华人的短处,"一曰有族民资格而无市民资格",他说,"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齐家而后国治是也。周代 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窃尝论之,西方阿利安人种之自治 力,其发达固最早,即吾中国人之地方自治,宜亦不弱于彼。顾彼何以能组成一国 家而我不能?则彼之所发达者,市制之自治,而我所发达者,族制之自治也。"(同上,121 页)二者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一个是宗法的,一个是契约的。前者与君主专制制度可以相安无事,不仅统治者易姓换代,其不受影响,甚至异族入 主,都不能使其有所改变。这是因为,在中国,"政府与民间,痛痒不甚相关。无论何姓代有天下,而吾民之自治也如故"(《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49 页),因而也就很难养成国家意识。而后者却是现代民主共和体制的社会基础,人们为了共 同生活而以契约的方式组织在一起,一个乡、一个县、一个市、一个州是这样,扩展到一个国家,也是这样。这种超越了族群、乡里的自治经验,才是中国人最缺乏的。 梁启超特别发现,具有乡村自治传统的中国人,一旦"游都会之地,则其状态之凌乱, 不可思议矣。凡此皆能为族民不能为市民之明证也。吾游美洲而益信。彼既已脱离 其乡井,以个人之资格,来往于最自由之大市,顾其所赍来所建设者,仍舍家族制 度外无他物"。(《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二十二,121 ~ 122 页)

其二,他认为,中国人只"有村落思想而无国家思想"。考察美国历史可以知道, 这种地方自治观念,是美国实行共和制的前提。虽然过分强调地方自治,可能使国 家利益受到危害,但这里只是分寸和尺度的问题。如果分寸和尺度把握得好,对于 建立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是有利的,但中国恰恰是在这个方面"发达过度"了,"岂惟金山人为然耳,即内地亦莫不皆然,虽贤智之士,亦所不免"。(同上,1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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