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个性魅力,卡罗斯与新泽西州“雪松林”的弗兰克·戴利的草溪舞厅签订了六周的演出合约。从纽约乘一个小时的火车,就能到草溪舞厅,乐队成员住在附近的客房里。母亲当时留在曼哈顿的公寓,父亲每天都会乘火车往返于曼哈顿和舞厅之间。每周有那么三四次,母亲也会出门来到草溪舞厅,陪父亲一直待到工作结束。那段时间,奔波之苦充盈着母亲的生活:糟糕的食物、漫长的等待,还有孤独。而母亲不开心,父亲自然也不开心,他就问乐队成员艾德·加贝尔(加布)该怎么办。加布对他说:“这有五十美元,带维奥莱特进城去,好好陪陪她,赶在凌晨一点我们收工前回来就行了。”于是父亲就陪着母亲去看伯西爵士乐团和艾灵顿公爵大乐团的演出。他们还一起去斯托克俱乐部看表演;去百老汇看戏、看电影;在林迪饭店、土兹绍尔饭店吃晚餐。虽然这种消遣舒缓了他们的情绪,但来回奔波的辛苦抵消了这些快乐。父亲一心扑在工作上,母亲只能鼓励他、照顾他,每晚等着他回家。
大概也就是那个时候,“大妈”开始策划我们的东行之旅了。后来终于凑够了钱。她很爱旅行,还总带着大包小包。每次东行去看我父母,她都会给我穿上一件带白色花边的蓝色海军裙。后来我长大了,裙子也变大了。她还总会带着一个大行李箱,三个帽盒,她的鳄鱼皮化妆盒和一张很时髦不过有点发霉的狐皮。我们会坐上“老爹”那辆小小的道奇车,车上的敞篷座正好可以用来放帽盒。我们驱车来到洛杉矶的联合车站,在两个搬运工的帮助下,登上了联合车站最豪华的列车,途经芝加哥,前往纽约。
每次和“大妈”出行,我俩不论白天黑夜都在吃。我长牙比较晚(由于长牙很晚,长辈们一度担心我会不长牙),刚长出来的时候,“大妈”就领着我去餐车吃好吃的。我们旅行以及平时在饭店吃饭的时候,“大妈”都会给自己点份黏黏的甜点,给我点一份指形小饼。服务员把小饼送来时,她就把小饼放在我面前,切下一小块给我,把剩下的都放在她的碟子里,开始大快朵颐。由于她那“永远也填不饱的肚子”,在我八岁以前,她从来都不允许我独自吃下一份奶油蛋羹。
当时家里自拍的录像机记录下了我们第一次来到中央车站的情景:“大妈”用左臂抱着才十个月大的我(她坚持要把孩子抱在左边会让他们更听话,因为他们可以听到你的心跳),右手边则是她的鳄鱼皮箱、口袋书等等,后面还跟着一个给我们推东西的高个黑人。
母亲就在那儿迎接我们。当她伸手要把我抱过来的时候,眼里浸满了泪花,而我突然面对这样一个“陌生人”,有些不知所措,嘴唇发抖,开始嗷嗷大叫。她只能马上又把我递给“大妈”,付钱给搬运工,便领我们去打车了。
对于我来说,每次和“大妈”去看父母,都好像是离开一个熟悉的地方,来到一个新地方,在这里,我之前所熟知的行为准则都不再受用。维奥莱特、斯坦利和“大妈”太不同了,他们又高又漂亮,好像除了睡觉,其余时候都在微笑,他们之间也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还爱给我讲故事,特别是“大妈”消失一两个小时去购物、做饭或是逛城时,他们不会像“大妈”那样,把我嘴里吮吸的手指拉出来,甚至根本不在意我的手脏不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