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泰菲在我的生命中非常重要,家里的好多照片、录像记录了我和它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泰菲都没有什么印象。我对它的唯一记忆就是:这个并不十分温和的大牧羊犬,身上的金色、棕色、白色毛发都很不错。我时常会怀疑我的记忆不准确,因为当你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似乎一切看起来都很大。
父亲过世后,他的很多文件、照片和音乐都存档在加利福尼亚州太平洋大学的图书馆。在为这本书搜集资料时,我在众多千篇一律的宣传照里,突然发现一张以前从未见过的泰菲的照片。
照这张相片时,我们刚从国外回来。一个摄影师来到豪里莱奇拍摄了一系列新的宣传照——斯坦利看邮件,在后院接电话,躺在长椅上等等。当天他们每换一个地方,斯坦利就会换好几套衣服。在那张有泰菲的照片里,他看起来好像刚换了夹克衫,不过没换裤子,大概是因为这张只拍腰部以上吧。泰菲还是平时那副很有激情的样子,还跳到了斯坦利身上,再看看斯坦利,生怕泰菲把他的衣服给弄脏了。
几个月前,我偶然发现这张照片时不禁笑了起来,但接着又哭了。我最好的朋友泰菲,它就在那儿啊!大吗?照片里的泰菲已经很大了,它把爪子搭在父亲的肩上,这样就很容易舔着他的脸了。
能再看见泰菲真是一种恩赐的礼物。在某种程度上,它带领我回到生命之本真,不再错位,还增添了我回忆往昔时的信心,因为泰菲比我记忆中的更美好、更有活力。在我伏案写作的几周时间里,我经常会拿起桌上的照片看了又看。
从相遇的那一刻,我和“泰菲”就成了好朋友,那是不需要任何言语、任何理由,对彼此毫无保留的友谊。男人和女人,孩子和家长,女孩和狗——这些截然不同的两者之间是很难产生这种感情的。但一旦产生了,就会改变你的一生。的确,泰菲就改变了我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