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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报国:何思源传》第一章 曹州府人(8)

书生报国:何思源传 作者:石耿立


毓贤,字佐臣,1895年至1898年任曹州知府。短短四年,杀戮曹州民众数万,后来升任山东巡抚,因他嗜杀,加之脑后拖着一条干豆角似的黄辫子,曹州人送他绰号“毓小辫”。

何思源所在的西典当街离曹州府衙不远,童年的时候,他曾看到过毓贤对付犯人的“站笼”式刑罚。毓贤在曹州四年,对曹州民众采取大逮大杀,滥用酷刑。他惯用的刑罚有打杖条、打板子、轧杠子、跑铁链子、跪铁蒺藜、气蛤蟆(让受刑者仰卧,用杠子砸肚子致人死命)。曹州人有句口头禅:“曹州府的便宜——站(沾)不得”。毓贤在衙门前置木笼几架,每架木笼内壁都布满尖钉,把人吊入木笼内,再在人脚下垫几块砖,脚似踏到似踏不到。当人踏到砖上,马上抽出一块,直到把人吊死为止,惨死在木笼中的人几乎天天都有。刘鹗《老残游记》中写到曾有一个惯偷偷了一个包袱,官军穷追不舍,惯偷急忙把包袱扔到一家姓于的院内,结果,姓于的被“站木笼”致死,全家也被杀害。毓贤在曹州做官未到一年的时候,站笼就站死两千多人,“所办的人,大约十分有九分半是良民”。刘鹗还写到“当时所为人多不知,幸赖此书传出,将来可资正史采用”。《清史稿》中说毓贤“善治盗,不惮斩戮”。

《清朝野史大观》中曾记载一件逸事:河北大名知府,曾经率部下捕盗贼到山东曹州府界数十里的地方,听说曹州知府毓贤治盗有方,便前往造访,刚到曹州知府衙门前,就看见左右各摆着六架站笼,仔细看站笼上端人脖子的地方,油腻一寸多厚,如果在站笼中不站死数百人,是不会有这么厚的油腻的。看到这些,大名知府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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