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早期,结构主义学者曾试图通过修改和调整发展经济学,使之更符合贫穷国家的实际现状,以此应对新古典经济学家的批评(Taylor,1983,1991)。他们从英国剑桥学派和演化经济学的增长理论中获得启发,并努力使得结构主义最初的一些发现与严谨的经济学分析的最新进展相一致。近几年这一方面的主要贡献包括奥坎波和泰勒(Ocampo and Taylor,1998)、杜特和罗斯(Dutt and Ross,2003)以及奥坎波(Ocampo,2009)等。泰勒独特的“新结构主义”被吉布森(Gibson,2003)称为“迟到的结构主义”,获得了相当多的关注。但该理论仍无法与当时主导政策界的“新的”新古典主义学说真正同台竞技,这进一步宣告了自由市场方式的胜利,同时也将发展思想集中到华盛顿共识所建议的政策上。
发明了“华盛顿共识”这一术语的经济学家约翰·威廉姆森将其表述为“对大多数在华盛顿的人关于拉美(并非所有国家)在1989 年(并非任何时候)该如何作为的各种主张的总结”,但它很快被认为是“位于华盛顿的一些国际金融组织强加于那些不幸国家,并使这些国家走向危机和痛苦的一套新自由主义政策。……这里的三大思想是宏观经济学训练,市场经济,以及对世界市场开放(至少对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开放)。这些想法早已被奉为OECD国家的正统理论,但也存在一种反对全球化的声音,声称发展中国家来自不同的世界,使得它们能从以下三个方面获益:(a)通货膨胀(可以收获通货膨胀税和扩大投资);(b)在发动工业化方面发挥主导作用;(c)进口替代。而华盛顿共识称这种隔离时代已经结束。”[1]
这真是一种全新的发展思路吗,或者只是另一波发展热潮?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在增长、就业创造和经济稳定方面,其结果是令人失望的。因而,一些经济学家将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称为“失去的十年”(Easterly, 2001)。毫无疑问,这些观点很快也变得极具争议。[2] 有些人甚至注意到:华盛顿的经济学家关于经济政策总是持有不同意见,从来就没有达成过什么共识。反全球化的批评者认为:高收入国家和多边组织不应为世界设置一个新自由主义的经济议程。
[1]华盛顿共识所涉及的十项改革包括:财政自律;重新安排公共支出的优先次序,尤其是改变不加选择地发放补贴的方式,将其用于基本医疗和教育开支;构建一个税基广泛、边际税率适度的税收体系;利率自由化;采用具有竞争力的汇率制度;贸易自由化;对内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私有化;放松管制;以及保证产权(Williamson, 2002)。
[2] 对于相关批判的总结参见 Naím (2000) 和 Birdsall and de la Torre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