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哲学导论》第6章 自由(29)

哲学导论 作者:(美)罗伯特·C·所罗门


在根本的手段上,为他准备好了的存在,与他作为居间行动者所部分塑造的存在并不矛盾。他的性格是由他的环境所塑造的(其中包括他所处的特殊体制),但是,他自己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塑造性格的愿望,也是其中的环境之一,而且绝不是影响最小的环境。确实,我们无法全然不同于我们之所是。但是,那些被认为塑造了我们性格的东西,也不全然就是我们应该成为的我们之所是。除了自己的行动之外,他们的意愿并不具有直接的力量。他们按照他们想要塑造我们的样子来塑造我们,但这不是最终的结局,而是要求,而我们的习惯只要不是根深蒂固的,我们就能同样地经由意愿的要求使我们有所不同。如果它们能够使我们置于某些环境的影响之下,同样的,我们也能把自己置于其他环境的影响下。只要我们愿意,我们完全能够像其他因素为我们塑造性格一样,塑造自己的性格。

是的(欧文主义①者说道),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这几个词出卖了整个观点:因为改变我们自己的性格的意愿是被给予我们的,它不是出于我们自己的努力,而是出于我们不得不处身其中的环境,我们具有这种意愿要么是由于外部原因,要么根本就没有原因。这种说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如果欧文主义者就到这里为止,他所持的就是一个无人能反驳的立场。我们的性格既是为我们准备好的,也是由我们所塑造的。但是,导致我们试图去塑造性格的愿望是为我们准备好的。那怎样呢?通常,这并不是因为我们身处的体制,也完全不是因为我们所受的教育,而是因为我们的经验,因为我们此前具有的性格所带来的痛苦结果的经验,或者是因为偶然激发的某种强烈的钦慕或热望。不过,认为我们具有改变自己性格的能力是一回事,而认为我们不应该使用我们的能力,除非我们想要运用这一能力,则是另一回事,它们对我们的心灵具有截然不同的效果。一个人若不想改变自己的性格,就不能因为觉得自己无法改变性格而感到沮丧或无可奈何。只有存在着去做宿命论学说认为不可能之事的愿望,才能感觉到这一学说令人沮丧的结果。如果我们根本不愿塑造我们的性格,那么去想如何塑造我们的性格就毫无意义。但是,我们不应因认为这样的造就不可行而阻止这样一种愿望,一旦我们有这样的愿望,我们就应该知道,这个作品不是不可取消的,因而并不是无法改变的,这一点极其重要。

确实,如果仔细加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只要我们愿意就能塑造我们自己的性格这种感觉,本身就是我们意识到的道德自由感。一个有道德自由感的人,就会觉得他的习惯或他的诱惑并不是他的主人,相反,他是他的这些习惯或诱惑的主人。一个人,哪怕屈从于这些习惯或诱惑,也知道他能够抵制它们。一旦他打算完全摆脱它们,就没有什么愿望比他知道自己能够如此的感觉更强烈。当然,为了使我们完全意识到自由,我们就应该成功地塑造我们迄今为止打算塑造的性格,这一点是必须的。因为,如果空有愿望却未能实现,在那一程度上,我们对自己的性格就不具有能力,我们就不是自由的。或者,我们起码必须感觉到我们的愿望足够强烈--如果它还不够强烈到改变我们的性格--它在具体行为中与性格产生冲突时,能够克服性格。因此,老实说,惟有具有坚定美德的人,才是完全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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