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时后,格兰特已经开始询问高布里奇警方的法医。没错,法医说道,被杀男子在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凶器是一把锋利的匕首。凶手将其由死者脊柱左侧用力刺入其后背,力量之大使得他的外衣紧紧地贴在身上,血液只能从伤口处微微渗出,所以看不到鲜血四溅的场面。据格兰特观察,男子被杀应该有一段时间了--可能有十多分钟--直到排在他前面的人向前移动,他才失去支撑,倒在地上。在昨晚那么拥挤的队伍里,他很有可能被别人簇拥着,随着队伍向前移动。其实,在当晚那种水泄不通的人群中,你想倒下都没有地方。他认为该男子极有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遇害,所以在当时拥挤不堪、磕磕碰碰、乱成一团的人群里,他毫无痛苦地突然倒下时,大家都没太在意。
“凶手的情况呢?行凶过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那倒没有,不过这个男人应该很壮实,而且是左撇子。”
“不可能是女人?”
“不会,这样的用刀力量,女人可做不来。况且当时那种情况,根本没有甩动手臂挥刀行凶的空间,凶手直接将刀刺入死者后背。所以,绝对是男人干的,而且出手干净利落。”
“那么死者的情况呢?”格兰特问道,他在任何问题上都愿意听听有科学根据的观点。
“目前了解不多。营养不错、红光满面。”
“聪明吗?”
“是的,我觉得应该很精明。”
“他是什么样的人?”
“你是指,他做什么工作?”
“不是,那个我自己能估摸出来。他属于哪一类人?我想,你们的行话是否把这说成是属于哪类性格呢?”
“啊,明白了。”法医沉思片刻,颇为怀疑地看着格兰特,“嗯,很难说得很确切--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格兰特随即对这一说法表示赞同。“但我可以把他归为‘事业失败者’那一类。”他扬眉试探性地询问探长的意见,确定对方已明白其中的含义时又补充道,“他脸带沧桑,那是岁月划过的痕迹,可双手却像个空想家。待会儿你自己看看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