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伺机下手的贼》(33)

伺机下手的贼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如果褐石建筑可以由外表分为几类,那么内部的类别就更是多得数不清了。很多原来建造的时候是计划给一户人家住的,这样的房子照例会有一个客厅楼层,通常比街道高半层楼,天花板比其上的两层楼(卧室所在)或下头的半地下室都要高。有的起初是设计给三户或四户人家住的,每层楼住一户。(每层会有四户人家的那种出租公寓,有时也会有褐石的正面,往往容易让人混淆。)

历经多年后,许多原来只住一户人家的褐石建筑都被分割给好几户人家居住,其中一些变成了以房间为单位出租的建筑,里面住了两三打房客。这类转变偶尔也在社区“绅士化”的过程中再度转换,使得建筑又变为三户人家、或甚至回到一户人家居住的状态。

莫瑞希尔这一带从未显著没落,而据我所知,此处的褐石建筑每层楼都最多只住一户,很多甚至是整幢楼只有一户人家。有些褐石建筑的底层有商户,上面则是公寓。有的则成了私人俱乐部--我已经无意中遇到了其中之一,还有少数整幢楼都是商户,不过大部分仍然是一般民宅,比起公寓大楼更有下手的机会,因为一般公寓大楼几乎都有门房或保安摄像机,或两者都有。

虽然同样穿着制服,但纽约的门房可比不上伦敦塔桥的守卫那般坚不可摧。在适当的机会下,我很乐意去糊弄一名管理员。但今天根本算不上适当的机会。我不知道任何房客的名字,也没有将哪户公寓列入特定目标,因此我知道找褐石建筑会合适得多。

于是我四处逛着,考虑着要找哪一幢下手。

我逛了一定有半个小时,可能更接近四十五分钟。对于一个本来该是随机的选择来说,这可真是很长的时间,感觉几乎就像是要从帽子里抽出一张票之前,先仔细摸过每一张。要了解一幢房子,光靠漫步闲逛所能获得的信息极其有限,我所能想到的就是,我可能是想耗掉自己的那股冲动,不断地走,直到那股偷窃的冲动离我而去,就可以回家睡觉了。

没那么走运。我突然停在一幢褐石建筑前,它的正面确实是褐石所建,位于列克星顿大道和第三大道之间的东三十六街上。地下层是一家旅行社,一楼则是一家专门经营部落艺术的画廊,橱窗还亮着,里面展示的大部分都是来自大洋洲的艺术品,还有四五件非洲工艺品,包括一个贝宁的青铜豹,以及一个以我这种确实没训练过的眼睛来看,像是非洲多贡族的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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