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的坚守并不是不动,而是按照既定日程往前走。1911年1月17日,宪政编查馆根据朝廷指示编制了一个修正后筹备立宪的逐年清单,对此后两年需要筹备事宜都有目标明确的具体规定。28日,朝廷公布宣统三年预算案。这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第一次将政府收入和支出向社会公布。从这里不难体会清廷立宪的诚意。
清廷的诚意赢得了各方面的善意回应,此后几个月国内形势大致上风平浪静,即便那年春天在广州发生了一场极为激烈的“黄花岗起义”,也丝毫没有影响清廷立宪的决心。国内各界相对平静,也没有多少集会、游行或请愿。大家静待朝廷按部就班落实立宪步骤,现在已经是宣统三年了,即便是宣统五年步入立宪,不就还有两年时间吗?两千年都这样过去了,为什么这两年就不能等?
中国在静静的等待中度过了平平常常的半年时间。5月8日,清廷根据立宪日程,颁布内阁章程及官制,裁撤旧有内阁、军机处及会议政务处,按照君主立宪原则筹组新的中央权力中枢即新内阁。新内阁设总理大臣一人,内阁协理大臣两人。下设十个部,每个部不再像过去那样设立满大臣、汉大臣,而是各部只设一个大臣,不分满汉,族群出身不再成为选拔大臣的标准。这不仅在客观上消除了满汉族群分歧,实现了人人平等,不动声色地废除了被人诟病的“满汉双轨体制”,而且大幅度降低了政府职数,有助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新内阁的政治架构和部院设置,应该说改革力度不小,先前数年各界的批评意见都在一定程度上被吸收和采纳。这个新内阁不论其权限,还是设置,其实就是立宪政体下的责任内阁,内阁总理大臣就是国务大臣的领袖,秉承宸谟,确定政治方针,保持行政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