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宫内府二十四衙门,包括:十二监——司礼监,御用监,内官监,御马监,司设监,尚宝监,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印绶监,直殿监,都知监;四司——惜薪司,宝钞司,钟鼓司,混堂司;八局——兵仗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浣衣局,银作局。如司礼监,设提督太监(大总管),掌印太监(内外章奏),秉笔太监(照内阁票拟批朱),随堂太监(管章奏文书)和典簿太监(文书保管收发)等。清朝吸取明朝教训,对太监限制较严。乾隆帝奏事太监曾用秦、赵、高三姓,以此自儆秦朝赵高之祸。清末虽出现跋扈太监安得海、李连英,但较东汉、晚唐和明朝,可谓“小巫见大巫”,其权势和气焰差了很多。
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命工部铸铁牌,书皇帝敕谕:“朕今裁定内官衙门及员数职掌,法制甚明。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接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特立铁牌,世世遵守。”铁牌立于交泰殿内,警示后宫太监不得干预朝政。
康熙十六年(1677年),设“宫殿监办事处”,又名“敬事房”。这是清代自康熙朝以后唯一的宦官机构,管理皇帝、后妃、皇子、公主的生活,负责宫内陈设、打扫、守卫,传奉谕旨,办理与内务府各衙门的往来文件等事。康熙帝亲书“敬事房”匾挂在房内。敬事房在乾清门东侧,与南书房对应。
太监的品级,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定敬事房大总管为五品,清朝授太监职衔从此开始。雍正元年(1723年),定敬事房大总管为四品。这是清宫太监最高的职衔。他们每月能得到银八两,米八斛(清制一斛为五斗)。而刚入宫的小太监,每月也领银二两,米一斛半。他们的年薪超过了七品知县,还能得到各种名义的赏赐。他们虽然社会地位低下,但是待遇优厚,权力也大。太监是个群体,自然有奸佞,也有贤良。下面先讲太监之奸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