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这一创新写进了《现在,发现你的优势》(Now,Discover Your Strengths),但我并没有将接下来的内容收录其中。当我在很多公司和大家分享了口哨的故事后,“口哨”逐渐成型,在全国范围内的不同地区被广泛应用。有一家店甚至开始讨论如何设计一种系统,使店内的口哨更好地发挥作用。经理级人员的口哨是绿色的,管理人员的口哨是白色的,一线蓝领员工的口哨是银色的。在12种情形下可以吹口哨,在20种情形下绝不能吹口哨,不可破例。是什么使这种源于一个特立独行的人的活跃表达迅速成为“标准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呢?
幸运的是,百思买一些英明的高级管理人员逐渐意识到,这一创新几乎完全依托于拉尔夫的出现,否则,它可能在这种巨变发生前就会被阻止或者扼杀了。
拉尔夫的口哨揭示了创新的问题和它的影响所在:创新意味着一项实践,而非一个想法,“发明”是一个想法,一个神奇的想法,像所有其他想法一样,它易于在不同的人之间传递——就像告知一个人人身自由的含义,之后,他会告诉另一个人,后者再告诉另一个人,就这样,很快,整个国家都会遍布以保护人身自由为使命的团体。
创新的本质是能够应用的神奇想法。这意味着,有人提出创意,有人付诸实践,像拉尔夫那样。只有当一个人拥有和最初创立革新方式的人同样的优势时,你才能向他传达这项革新的方式。同一种方式,这个人运用起来可能觉得切实可行、卓有成效,而在另一个人看来,可能是牵强、虚假和愚蠢的。
在世界大舞台上,这一点尤为突出。对于美国总统来说,与军事有关的照片和“口哨”有着异曲同工的作用。如果总统或者总统候选人能够表现出军人风范,人们看到他们的照片就会认为他们作风强悍而且具有威慑力。当然,“最佳实践”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执行者是谁。当乔治?布什降落在航空母舰上,并且出现在飞行模拟器前,他看起来相当具有总统的架势(尽管他身后打着有些夸张的、写着“任务完成”的条幅)。但当迈克尔?杜卡基斯从坦克的炮塔中伸出头时,他看起来就有些傻里傻气。
然而,创新也适用于任何“最佳实践”的范例,不论什么职位或什么样的尝试。我的公司对汉普顿酒店10%的顶级经理人进行过一项“最佳实践”研究。汉普顿酒店是由《企业家》杂志评选的全国最佳特许经营商,排在其后的是我们熟知的麦当劳和百思买,所以我们清楚一点,以他们10%的顶级经理人为研究目标,我们就是在研究一些真正卓越的执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