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论赛会的宗教寓意,奥林匹亚年之前不同城邦之间既存的敌意会被奥林匹亚休战时的友好竞争精神取代,这很难让人相信。对手只是以另一种方式表达敌意。不像今天的赛会,那时和谐不是主要的考虑因素。在竞技中,运动员可能死亡,恐怕不是所有的死亡都是意外!因此,运动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战场。甚至奥林匹亚本身都可能在举行赛会时被军队袭击,像公元前364年,阿卡狄亚入侵者就抵达了圣域。
军事寓意也不足为奇,因为运动的源头本就植根于战争赛事——帮助士兵应对严酷的实战而准备的赛事。西方文学中对体育竞技的最早描述是荷马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发生在一个勇士部落的葬礼赛会上。这里,没有不是战士的运动员,而且希腊语中,战役和竞技是同一个单词——agon。许多奥林匹亚赛事就是从军事训练发展而来,像掷标枪和矛、赛跑、白刃战(摔跤和拳击)和骑马。武装赛跑就时时提醒着我们士兵和运动员之间的联系。
对古代奥林匹亚赛会一个长久以来的错误观念是参赛者都是严格的业余者。这显然是错误的。如果一个业余者被定义为不从他或她的运动才能中获取利益的话,那么在古代没有业余者。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现代对业余的概念是由19世纪浪漫贵族对希腊运动的错误概念衍生出来的,古代并不存在。赢得奥林匹亚赛事是如此尊贵的荣耀,不是唾手可得的。参赛者和他们的教练都是出色的专业人士,受优待并享受津贴,由所在城邦供养。大的城邦甚至试图(很多时候成功地)用金钱的许诺吸引来自小城邦的准冠军。来自南意大利卡乌罗尼亚(Caulonia)的迪肯(Dicon)就是接受这种恩惠的运动员之一。公元前388年迪肯在奥林匹亚赢得少年组200米赛跑后,叙拉古人提供给他钱财,使其宣布为叙拉古竞技。事实证明这是一个英明的投资,迪肯可以继续在这个项目赢得成年组的比赛,在下一届奥林匹亚赛会上他为叙拉古人赢得了两项胜利。很明显,迪肯的例子是有影响力的,在公元前384年同一届运动会上,克里特的索塔德斯(Sotades)赢得了长跑比赛,但是四年后为以弗所(Ephesus)而战。
这种“不良行为”在奥林匹亚赛会中并不鲜见,尤其在公元前5世纪之后,其他“违反运动精神的行为”的事例更是屡见不鲜。来自西库昂的索斯特拉托斯(Sostratus),一个公元前4世纪中叶的搏斗选手,三次赢得奥林匹亚赛会的胜利,他有一个恶劣的习惯,那就是直接将对手的手指折弯(显然是折断)。他以“断指人”著称。另一个搏斗选手,来自亚历山大城的撒拉皮翁(Sarapion),在公元25年第201个奥林匹亚年,当他发现比赛太难以应对时便逃跑了。雅典的卡里普斯(Callipus)在第112个奥林匹亚年的五项全能赛事中“收买”了他的对手;据说,公元93年的赛会阿波罗尼乌斯(Apollonius Rantes)迟到了,却未如实告知裁判他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