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 年9 月15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出席会议的代表1210 人。大会经过全体代表的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重要法律,并根据宪法规定,选举和任命了国家领导人员。毛泽东被大会选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林伯渠等13人为副委员长。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的提名,任命周恩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名,大会通过了国务院组成人员人选的决定,任命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等10 人为国务院副总理。
至此,随着军事上的全国大陆统一与行政上政府运作的完善,中国开始有条不紊地应对各种遗留的问题以及积极探索未来的发展之路。